當各種原因導致我們的心臟結構和功能異常,使心室射血或充盈能力受損時,就可能出現慢性心衰。此時作為全身血液循環的“動力泵”,心臟的功能就會減弱或喪失,既無法將新鮮的血液擠壓到全身各個器官,也沒有足夠的空間吸納迴流的血液,於是患者就出現乏力、呼吸困難、液體瀦留等各種症狀。在心衰的治療中,合理選擇藥物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
慢性心衰是一個隨著時間進展不斷惡化的過程,而服用藥物有助於延緩、遏止其進展。學者們根據心衰的不同進展階段,將其進行了分級,每個級別又有相對應的推薦治療藥物。應引起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患者的狀態只能逐漸發展,而無法返回上一級,即無法從B、C甚至D級返回到A級,因而通過藥物治療延緩病情發展對於心衰患者格外重要。下面就分別介紹每個級別的特點以及它們相對應的適合的治療藥物。
A級
主要對應人群是慢性心衰的高危人群,如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有可能導致慢性心衰的藥物治療史、酗酒、家族性心肌病等。
治療:規律運動、戒菸、治療高血壓、治療高脂血症、戒酒和杜絕濫用藥物。有過心臟病發作、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應用ACEI類藥物,有過心臟病發作也可應用β-阻滯劑。
B級
診斷收縮性慢性心衰,但無症狀。有心臟結構和功能異常。
治療:應用A級治療,同時所有患者應當接受ACEI和β-阻滯劑治療。醫生和患者應討論有因可除的治療方法的選擇,如血運重建、瓣膜功能的矯正等。
C級
有心臟結構和功能異常,並有症狀。
治療:應用A級治療,且所有患者應當接受ACEI和β-阻滯劑治療。可以應用利尿劑和地高辛,限制鹽的攝入量,監測體重,適當限制液體入量。惡化心功能藥物應當停用。如經以上治療後,患者仍有症狀應加用螺內酯治療。
D級
儘管應用最佳的治療,但由於心臟結構變化顯著,患者症狀突出,常常需要特殊的治療,相當於終末狀態。
治療:應用A、B、C治療。此時除藥物治療外,還應評價患者是否需要下列方法治療:左心輔助裝置、心臟移植、心臟再同步化治療等。連續滴注正性肌力藥物和終末關懷。
這裡需要引入一個概念――慢性心衰規範化治療,準確地說是指經縝密設計的大型臨床實驗證實有減少慢性心衰惡化危險性,並改善症狀和預後可能性的有效治療藥物,目前主要包括:ACEI(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RB(血管緊張素II1型受體阻滯劑),部分β-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劑和醛固酮受體阻滯劑。其中,ACEI、ARB、β-阻滯劑和螺內酯治療有助於慢性心衰穩定、改善預後和生活質量。循證醫學肯定了這些製劑在慢性心衰治療中的主導作用。而其他的藥物僅有助於症狀的改善,對預後沒有影響,為慢性心衰治療的輔助藥物,如地高辛、一些利尿劑和血管擴張劑。一些非洋地黃類正性肌力藥物則對預後有不良影響,僅在慢性心衰需要穩定病情時短期內應用,靜脈正性肌力藥物依賴常為終末狀態或等待移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