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療原則
1、 無症狀骨髓瘤或D-S分期I期患者可以觀察,每3月複查1次。
2、 有症狀的MM或沒有症狀但已出現骨髓瘤相關性器官功能衰竭的骨髓瘤患者應早治療。
3、 年齡≤65歲,適合自體幹細胞移植者,避免使用烷化劑和亞硝基脲類藥物。
4、 適合臨床試驗者,應考慮進入臨床試驗。
(二)、有症狀MM或D-S分期II期以上患者的治療
1、誘導治療:誘導治療期間每月複查一次血清免疫球蛋白定量及M蛋白定量,血細胞計數、BUN、肌酐、血鈣、骨髓穿刺(若臨床需要,可複查骨髓活檢);推薦檢測血清遊離輕鏈(如無新部位的骨痛發生或骨痛程度的加重,則半年以上可複查X光骨骼照片、MRI、PET/CT)。一般化療方案在3~4個療程(含新藥方案可提前)時需對疾病進行療效評價,療效達MR以上時(達不到MR以上者則為原發耐藥或NC,需更換治療方案)可用原方案繼續治療,直至疾病轉入平臺期。
年齡≤65歲或適合自體幹細胞移植者:可選以下最主流的方案之一誘導治療4療程,或4個療程以下但已經達到PR及更好療效者,可進行幹細胞動員採集。對高危患者可預防使用抗凝治療。
1、 BD(硼替佐米+地塞米松)
2、 PAD (硼替佐米+阿黴素+地塞米松)
3、 BTD(硼替佐米+沙利度胺+地塞米松)
年齡>65歲或不適合自體幹細胞移植,同時血Cr≥176mmol/L者:可選以下方案之一直至獲得PR及以上療效。
1、PAD (硼替佐米+阿黴素+地塞米松)
2、BD(硼替佐米+地塞米松)
3、BTD(硼替佐米+沙利度胺+地塞米松)
年齡>65歲或不適合自體幹細胞移植者,血Cr≤176mmol/L者:除以上方案之外,還可選擇以下方案之一直至獲得PR及以上療效。
1、 VMP(萬珂+馬法蘭+強的松)
2、 MPT(馬法蘭+地塞米松+沙利度胺)
2、原發耐藥MM的治療
①換用未用過的新的方案,如能獲得PR及以上療效者,條件合適者儘快行自體幹細胞移植;
②符合臨床試驗者,進入臨床試驗;
3、MM復發的治療
化療後復發
①緩解後半年以內復發,換用以前未用過的新方案;
②緩解後半年以上覆發,可以試用原誘導緩解的方案;無效者,換用以前未用過的新方案;
③條件合適者進行幹細胞移植(自體、異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