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腦出血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1、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高血壓腦出血
行開顱血腫清除術
2、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王忠誠神經外科學》(王忠誠主編,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神經外科學》(趙繼宗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
臨床表現:
(1)明確的高血壓病史
(2)急性顱內壓增高症狀:常出現劇烈頭痛、頭暈及嘔吐,嚴重患者可出現意識障礙
(3)神經系統症狀:根據不同的出血部位,可以出現一些相應部位的對應症狀,出現不同程度的偏癱、偏身感覺障礙、偏盲、瞳孔改變等;
①殼核出血:高血壓腦出血最好發部位,先出現對側肢體偏癱,嚴重時可進展為昏迷甚至死亡。
②丘腦出血:一般出現對側半身感覺障礙,當內囊出血時也出現偏癱症狀。
③小腦出血:由於出血對腦幹的直接壓迫,患者先出現昏迷而非先出現偏癱。
④腦葉出血:症狀因血腫所在腦葉不同而有所差異,如額葉可出現對側偏癱,多發生於上肢,下肢和麵部較輕;頂葉可出現對側半身感覺障礙;枕葉可出現同側眼痛和對側同向偏盲;顳葉出血如發生在優勢半球,可出現語言不流利和聽力障礙。
輔助檢查:
(1)頭顱CT掃描:是高血壓腦出血的首選檢查,明確出血部位和體積,血腫呈高密度影
(2)頭顱MRI掃描:不做為首選檢查,有助於鑑別診斷。
3、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王忠誠神經外科學》(王忠誠主編,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神經外科學》(趙繼宗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
開顱血腫清除術手術適應徵:
(1)患者出現意識障礙,雙側瞳孔不等大等腦疝表現
(2)幕上血腫量>30ml,中線結構移位>5mm,側腦室受壓明顯
(3)幕下血腫量>10ml,腦幹或第四腦室受壓明顯
(4)經內科保守治療無效,血腫量逐漸增加,無手術絕對禁忌症。
禁忌症:
(1)有嚴重心臟病或嚴重肝腎功能不全等,全身情況差,不能耐受手術者
(2)腦疝晚期。
手術風險較大者(高齡、妊娠期、合併較嚴重內科疾病),需向患者或家屬交待病情;如不同意手術,應當充分告知風險,履行簽字手續,並予嚴密觀察。
4、標準住院日為≤21天。
5、進入路徑標準。
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61.902 高血壓腦出血疾病編碼。
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腦疝晚期患者不進入路徑。
6、術前準備(入院當天)。
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血型;
(2)凝血功能、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3)心電圖、胸部X線平片;
(4)頭顱CT掃描。
根據患者病情,必要時DSA、MRI進行鑑別診斷。
7、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擇用藥。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頭孢曲松等;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為術前30分鐘
8、手術日為入院當天。
麻醉方式:全身麻醉。
手術方式:開顱血腫清除術。
手術置入物:硬腦膜修復材料、顱骨固定材料、引流管系統。
術中用藥:脫水藥、降壓藥、抗菌藥物,酌情使用抗癲癇藥物及激素。
輸血:根據手術失血情況決定。
9、術後住院恢復≤20天。
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術後24小時之內及出院前根據具體情況複查頭顱CT,瞭解顱內情況;化驗室檢查包括血常規、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等。
根據患者病情,可行血氣分析、胸部X線平片、B超等檢查。
每2-3天手術切口換藥1次。
術後7天拆除手術切口縫線,或根據病情酌情延長拆線時間。
術後根據患者病情,行氣管切開術。
10、出院標準。
患者病情穩定,生命體徵平穩。
體溫正常,與手術相關各項化驗無明顯異常。
手術切口癒合良好。
仍處於昏迷狀態的患者,如生命體徵平穩,經評估不能短時間恢復者,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可以轉院繼續康復治療。
11、變異及原因分析。
術中或術後繼發手術部位或其他部位的顱內血腫、腦水腫、腦梗塞等併發症,嚴重者需要二次手術,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術後切口、顱內感染,出現嚴重神經系統併發症,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術後繼發其他內、外科疾病,如肺部感染、下肢深靜脈血栓、應激性潰瘍等,需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