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影像學檢查結果評價cTNM分期,根據cTNM分期初步制定治療原則。依據術後組織學確定的侵襲範圍進行病理分期評價,如pTNM與cTNM分期有偏差,按pTNM分期結果修訂術後治療方案。
一、侷限性腎癌的治療
外科手術是侷限性腎癌首選治療方法。行根治性腎切除術時,不推薦加區域或擴大淋巴結清掃術。
1、根治性腎切除手術是目前唯一得到公認可能治癒腎癌的方法[18-20]。經典的根治性腎切除範圍包括:腎周筋膜、腎周脂肪、患腎、同側腎上腺、腎門淋巴結及髂血管分叉以上輸尿管。現代觀點認為,如臨床分期為Ⅰ或Ⅱ期,腫瘤位於腎中、下部分,腫瘤<8cm、術前CT顯示腎上腺正常,可以選擇保留同側腎上腺的根治性腎切除術[21-23]。但此種情況下如手術中發現同側腎上腺異常,應切除同側腎上腺[24]。根治性腎切除術可經開放性手術或腹腔鏡手術進行。開放性手術可選擇經腹或經腰部入路,沒有證據表明哪種手術入路更具優勢[25]。根治性腎切除術的死亡率約為2%[26],局部複發率1%-2%[27-29]。
2、保留腎單位手術推薦按各種適應證選擇實施NSS,其療效同根治性腎切除術[30-33]。NSS腎實質切除範圍應距腫瘤邊緣0.5-1.0cm[34-36],不推薦選擇腫瘤剜除術治療散發性腎癌[36-38]。對肉眼觀察切緣有完整正常腎組織包繞的病例,術中不必常規進行切緣組織冷凍病理檢查[39,40]。NSS可經開放性手術或腹腔鏡手術進行。保留腎單位手術後局部複發率0-10%,而腫瘤≤4cm手術後局部複發率0~3%[41]。需向患者說明術後潛在復發的危險。NSS的死亡率為1%-2%[41]。
3、腹腔鏡手術手術方式包括腹腔鏡根治性腎切除術和腹腔鏡腎部分切除術。手術途徑分為經腹腔、腹膜後及手助腹腔鏡。切除範圍及標準同開放性手術。腹腔鏡手術適用於腫瘤侷限於腎包膜內,無周圍組織侵犯以及無淋巴轉移及靜脈瘤栓的侷限性腎癌患者,其療效與開放性手術相當[43,44]。但對≥T3期的腎癌、曾有患腎手術史以及其他非手術適應證的患者應視為腹腔鏡手術的禁忌證。腹腔鏡手術也有一定的死亡率。
4、微創治療射頻消融、高強度聚焦超聲、冷凍消融治療腎癌處於臨床研究階段,尚無循證醫學Ⅰ~Ⅲ級證據水平的研究結果,遠期療效尚不能確定,應嚴格按適應證慎重選擇,不推薦作為外科手術治療的首選治療方案。如進行此類治療需向患者說明。
適應證:不適於開放性外科手術者、需儘可能保留腎單位功能者、有全身麻醉禁忌者、腎功能不全者、有低侵襲治療要求者。多數研究認為適於<4cm位於腎周邊的腎癌[45,46]。
5、腎動脈栓塞對於不能耐受手術治療的患者可作為緩解症狀的一種姑息性治療方法。術前腎動脈栓塞可能對減少術中出血、增加根治性手術機會有益,但尚無循證醫學Ⅰ~Ⅲ級證據水平證明。腎動脈栓塞術可引起穿刺點血腫、栓塞後梗死綜合徵、急性肺梗死等併發症。不推薦術前常規應用。
6、術後輔助治療侷限性腎癌手術後尚無標準輔助治療方案。pT1a腎癌手術治療5年生存率高達90%以上,不推薦術後選用輔助治療。pT1b-pT2期腎癌手術後1-2年內約有20%-30%的患者發生轉移[47,48]。手術後的放、化療不能降低轉移率,不推薦術後常規應用輔助性放、化療。
二、局部進展性腎癌的治療
局部進展性腎癌首選治療方法為根治性腎切除術,而對轉移的淋巴結或血管瘤栓需根據病變程度選擇是否切除。術後尚無標準治療方案。對手術後有腫瘤殘留的患者,建議以免疫治療或二氟脫氧胞苷為主的化療或(和)放療[2]。
1、區域或擴大淋巴結清掃術早期的研究主張做區域或擴大淋巴結清掃術,而最近的研究結果認為區域或擴大淋巴結清掃術對術後淋巴結陰性患者只對判定腫瘤分期有實際意義;而淋巴結陽性患者區域或擴大淋巴結清掃術只對少部分患者有益,由於多伴有遠處轉移,手術後需聯合免疫治療或化療。
2、下腔靜脈瘤栓的外科治療多數學者認為TNM分期、瘤栓長度、瘤栓是否浸潤腔靜脈壁與預後有直接關係[49]。建議對臨床分期為T3bN0M0的患者行下腔靜脈瘤栓取出術。不推薦對CT或MRI掃描檢查提示有下腔靜脈壁受侵或伴淋巴結轉移或遠處轉移的患者行此手術。腔靜脈瘤栓取出術死亡率約為9%。
靜脈瘤栓尚無統一的分類方法。推薦採用美國梅約醫學中心(MayoClinic)的五級分類法[50]:0級:瘤栓侷限在腎靜脈內;
Ⅰ級:瘤栓侵入下腔靜脈內,瘤栓頂端距腎靜脈開口處≤2cm;
Ⅱ級:瘤栓侵入肝靜脈水平以下的下腔靜脈內,瘤栓頂端距腎靜脈開口處>2cm;
Ⅲ級:瘤栓生長達肝內下腔靜脈水平,膈肌以下;Ⅳ級:瘤栓侵入膈肌以上下腔靜脈內。
3、術後輔助治療局部進展性腎癌根治性腎切除術後尚無標準輔助治療方案,輔助IFN-α或(和)IL-2治療相關的多中心、隨機對照研究正在進行中,尚無定論。2004年德國的一項隨機對照研究表明[51],術後輔助性應用自體腫瘤疫苗可提高T3期腎癌患者的5年生存率,但需多中心性研究進一步證實。國家醫藥管理局對臨床試驗治療有嚴格的准入制度,必須嚴格遵守。
腎癌屬於對放射線不敏感的腫瘤,單純放療不能取得較好效果。術前放療一般較少採用,對未能徹底切除乾淨的Ⅲ期腎癌可選擇術中或術後放療。
三、轉移性腎癌(臨床分期Ⅳ期)的治療
轉移性腎癌尚無標準治療方案,應採用以內科為主的綜合治療。外科手術主要為轉移性腎癌輔助性治療手段,極少數患者可通過外科手術而治癒。
1、手術治療切除腎臟原發灶可提高IFN-α或(和)IL-2治療轉移性腎癌的療效。對根治性腎切除術後出現的孤立性轉移瘤以及腎癌伴發孤立性轉移、行為狀態良好、低危險因素(見表Ⅱ-4)的患者可選擇外科手術治療。對伴發轉移的患者,可視患者的身體狀況與腎臟手術同時進行或分期進行。對腎腫瘤引起嚴重血尿、疼痛等症狀的患者可選擇姑息性腎切除術、腎動脈栓塞以緩解症狀,提高生存質量。轉移性腎癌手術死亡率為2%-11%。
2、內科治療隨機對照研究結果不能證明LAK細胞、TIL細胞、IFN-γ治療轉移性腎癌有效。目前IFN-α或(和)IL-2為轉移性腎癌治療的一線治療方案,有效率約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