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進修學習。父母一方或雙方到另外的城市或國家深造,而不得不暫別孩子。
2、父母掛職下鄉。有些家長在國家機關單位任職,因為工作需要,得掛職下鄉,到基層單位工作,少則半年,多則兩三年。
3、父母異地開公司或被派往異地公司。這部分家長更像是遊牧部落,哪裡有水草就去哪裡放牧,根本無力照顧孩子,而有些孩子也早已習慣了父母不在身邊的生活。
4、父母工作繁忙。這部分家長多是公司高層人物或領導,因為應酬多,與孩子接觸少。而這一部分孩子處於留守的邊緣,比嚴格意義上的城市留守兒童幸福得多;一旦孩子有甚麼事情,父母還是可以很快趕過來處理的。
5、子女異地求學。這是一種新的留守形式,表現形式為父母為了讓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讓孩子異地求學,這些孩子往往被寄養在親戚家或自己生活在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