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留守兒童現象的產生來自於家庭和社會兩個方面。一方面,家庭的貧困,使孩子的父母不得不走出農村到城市務工;另一方面,中國長期的城鄉二元制以及社會對“農民工”不公平的待遇,使廣大農民沒有辦法及能力帶著孩子一起走進城市。
中國留守兒童約6683萬人,包括城鄉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
中國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力約1.3億人。根據2005年中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抽樣數據推斷,中國農村留守兒童約5800萬人,其中14週歲以下的農村留守兒童約4000多萬人。和2000年相比,2005年的農村留守兒童規模增長十分迅速。在全部農村兒童中,留守兒童的比例達28.29%,平均每四個農村兒童中就有一個多留守兒童。
2012年9月 教育部公佈的《2011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1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共1260.97萬人,這較之於2010年增加了93.79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