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上皮性卵巢癌的複發率很高,五年生存率始終在30%左右。即使經過手術治療和化療,腫瘤仍可能再次復發。
治療複發性卵巢癌的原則是:
1、延長患者的生存期,
2、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兩者同樣重要。給予複發性卵巢癌患者的治療應考慮這兩個方面。
針對複發性卵巢癌的治療方法仍然是手術、化療和放療。腫瘤復發的時間、復發的部位和病人的一般情況都是決定是否可以再次進行手術的因素。因此,手術治療應考慮到上訴因素,只有在預計有助於延長病人的生命或改善生存質量的情況下,才應進行手術。再次手術的風險一般高於初次手術,而且沒有子宮和雙側卵巢,再次手術更多的是涉及盆腔器官(直腸、膀胱或脾臟、肝臟、胰腺等)的手術。
再次手術的術前評估包括:
1.一般身體和精神狀態評分;
2.影像學檢查;
3.血清腫瘤標誌物;
4.相關部門包括麻醉、外科、血庫、ICU、相關內科等會診的手術風險評估。
再化療
化療也是卵巢癌復發後的主要治療手段,通常對於接受再手術或不接受手術治療的患者,這些患者要進行化療評估,看是否可以接受化療。
1.化療方案的選擇通常是第一次就好,或者使用原來的方案。
2.改變化療方案通常是因為原來的方案效果不好,或者有無法克服的化療副作用。
複發性卵巢上皮癌無論是手術還是化療都很難達到治癒的目的,目標是延長生存期和改善生活治療,再次手術和化療後腫瘤會暫時消退,多數會再次復發,緩解時間往往越來越短。通常 "第一次治療手術加6-8個療程的化療 通常 "第一次手術加6-8個療程的化療 "會使腫瘤緩解3年以內,有的3年以上就會復發,有的1-3年就會復發。而 "再次手術和化療 "往往達不到最初治療的緩解時間。
這是世界範圍內晚期卵巢癌的復發過程,當然也有很大的個體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