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年期是否应用激素补充治疗一直存在争议,相关的研究也从未中断过。但近10年的研究再次达成共识: 更年期激素补充治疗作为一种医疗措施,必须遵循治疗规范,应该严格掌握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使用,避免滥用;同时激素补充治疗应尽可能在更年早期开始使用,这样会带来长期的对骨骼、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的保护作用,使适龄妇女在低风险情况下获得最大收益。
更年期激素补充治疗的适应证:
(1)有绝经相关症状:如月经紊乱、潮热、多汗、睡眠障碍、疲倦、情绪障碍如易激动、烦躁、焦虑、紧张或情绪低落等。
(2)有泌尿生殖道萎缩的相关症状:如阴道干涩、疼痛、性交痛、反复发作的阴道炎、排尿困难、反复泌尿系统感染、夜尿多、尿频和尿急。
(3)有低骨量及骨质疏松症:包括有骨质疏松症的危险因素及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更年期激素补充治疗的禁忌证:已知或可疑妊娠;原因不明的阴道出血;已知或可疑患有乳腺癌;已知或可疑患有子宫内膜癌;患有活动性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性疾病(最近6个月内);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血卟啉症、耳硬化症;已知患有脑膜瘤(禁用孕激素)。
更年期激素补充治疗的慎用情况:慎用情况并非禁忌证,是可以应用更年期激素补充治疗的,但是在应用之前和应用过程中,应该咨询相应专业的医师,共同确定应用HRT的时机和方式,同时采取比常规随诊更为严密的监测。慎用情况包括偏头痛、哮喘、癫痫、高催乳素血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内异症、子宫内膜增生史、子宫肌瘤、尚未控制的糖尿病及严重的高血压、有血栓形成倾向、胆囊疾病、乳腺良性疾病、乳腺癌家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