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本品采用冷浸法测定,水浸出物不得少于60.0%。含水分不得过18.0%。总灰分不得过5.0%。含麦冬总皂苷以鲁斯可皂苷元(C27H4204)计,不得少于0.12%,本品按干燥品计算。
商品规格商品分浙麦冬和川麦冬。
(1)浙麦冬纺锤形,半透明,表面黄白色;质柔韧,断面牙白色,有木质心。味微甜,嚼之有粘性。
一等:每50g150粒以内,无须根。
二等:每50g280粒以内,余同一等。
三等:每50g280粒以外,最小不低于麦粒大,无须根,油粒、烂头不超过10%。
(2)川麦冬纺锤形,半透明,表面淡白色;断面牙白色,木质心细软。味微甜,嚼之少粘性。
一等:每50g190粒以内,无须根。
二等:每50g300粒以内,余同一等。
三等:每50g300粒以外,最小不低于麦粒大,间有乌花、油粒不超过10%,余同一等。
出口商品按浙江省的标准分为四等。
一等:色黄亮,颗粒均匀,肥壮,长2.54cm以上。
二等:颗粒较小,长约2.54cm。
三等:色较着,颗粒大小不匀而瘦,长2.54cm以下。
四等:色差粒瘦,长短不一,多在2.54cm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