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別膠質瘤(WHO III-IV級)是成人最常見的惡性原發性腦腫瘤。新病例的治療方案包括最大限度的安全切除和隨後的同步放療,目前的中位生存期只有12-15個月。患者在治療後最終會出現腫瘤復發,但復發後的治療缺乏公認的標準,對再手術的選擇也存在爭議該研究共納入了31項有意義的獨立研究,由於2002年起實施替莫唑胺同期放療方案,研究數據分為早期(1980-2002)和晚期(2002-至今)。回顧性研究更謹慎地招募了50歲以下的病例,手術間隔時間≥9個月,KPS評分≥90分,再次手術時腫瘤全部切除。
早期的臨床研究表明,年齡、Karlsberg功能狀態評分(KPS)以及是否存在6個月以上的術間間隔是評估再次手術獲益的相關因素。大約有5%到50%的接受再次手術的患者術後KPS評分有所提高。後來的一項臨床研究表明,接受再手術的患者比不接受再手術的患者的總中位生存期長了近10個月。作者指出,再次手術的適應症包括新的局灶性神經功能障礙、腫瘤佔位導致神經功能障礙、顱內壓升高、進行性頭痛、意識改變、頻繁或持續的癲癇發作、影像學證實腫瘤增大。再手術時病理診斷為放射性壞死者預後較好,此外年齡<50歲、KPS≥70分、手術間歇期較長、腫瘤體積較小、腫瘤再切除範圍與生存率提高有關。據報道,再次手術時的中位生存期,全切除為11個月,次全切除為9個月,部分切除為5個月。高等級膠質瘤多見於60歲以上人群,對這一人群的研究表明,再次手術、腫瘤切除範圍和放療,仍然是其獲益的獨立因素。因此,建議所有年齡段的復發患者都應考慮再次手術。此外,該綜述沒有發現再手術的併發症與第一次手術相比有明顯差異。
我在門診和網上經常被問到,復發的膠質瘤該怎麼辦?是手術嗎?還是放療和繼續替莫唑胺化療?還是等待?
我記得幾個月前有一個關係,膠質瘤手術後3年,女性30多歲,第一次手術結果是2級膠質瘤,現在複查腫瘤又長了,上次同時放化療,目前復發的對面出現了水腫樣表現,這是放療的效果嗎?是放療的效果還是腫瘤又侵入了對側?我不知道。他來到醫院,諮詢了一位放射科醫生和一位膠質瘤專家,但仍然無法得到滿意的答案。她來找我,我認為復發的一側膠質瘤肯定需要手術,而且病人很年輕,沒有併發症。她接受了手術,效果不錯,但水腫一側沒有得到治療。這次的病理是間質混雜膠質瘤性改變,術後化療。後來呢,不知道。但就上述文獻而言,有意義的答案是,我們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膠質瘤仍然是困擾神經外科的難題,手術是預後復發的唯一選擇,2次,3次......,仍然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