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前應先專科諮詢是否宜於生育。一般而言,有蛋白尿而無高血壓、腎功能(肌酐、尿素氮)無顯著不全的,可以妊娠;腎病已有高血壓和腎功能顯著不全者不宜妊娠,特別是肌酐>3毫克/100毫升或尿素氮>30毫克/100毫升者,若已妊娠宜在孕3月內及時作人工流產術終止妊娠。
2.慢性腎炎病人妊娠期,應使用中西醫結合療法治療,力爭病情穩定、避免發生妊高徵,並嚴密監測血壓和腎功能變化。若腎功能不斷惡化,應終止妊娠。對胎兒的預後,高血壓的水平是關鍵,血壓越高,胎兒死亡率越大。
3.慢性腎炎合併妊娠者,須注意加強營養,以高蛋白低脂肪食譜為宜;但若腎功能(尿素氮、肌酐)相當差,則應控制蛋白攝入量;若有水腫應限制納鹽和水的攝入。
4.慢性腎炎孕婦在妊娠後半期應住院治療(病情嚴重者隨時住院),以便密切觀察腎功能的改變和胎兒生長髮育情況,及時處理,力爭能得活嬰和母親安全。
5.如果孕期內發展到尿毒症或腎功能衰竭,則以挽救母親生命為主,病人要配合醫生的治療,注意限制每天食鹽和水的入量,食譜不要高蛋白、高脂肪,注意糾正貧血、預防感染以及及時終止妊娠。
6.慢性腎炎妊娠在產後要加強隨訪(血壓、腎功能指標等),認真治療疾病。
7.產後哺乳問題。一般可以餵哺。病情嚴重(如腎功能中度以上損害者,血壓>21.3/14.6千帕(>160/110毫米汞柱)的母親不宜自己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