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8-15 16:26

  舊行產假制度規定未婚生育、超生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將不享受國家法定產假的權利,而國家最新產假制度則把這條規定給刪除了。

  但若是就職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等事業單位的職業女性仍舊是不享受國家法定產假的權利。職場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僱,同時也不能借此來降低工資,否則則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最新產假制度相關文章
1、國家最新產假規定規定了職場女性產假為98天,若是為難產生育者則為113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寶寶則增加15天,這些都是必須享受的假。 2、職場女性在懷孕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檢檢查,也算是勞動時間,企業不能將此作為病假、缺勤等處理,否則就是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3、懷孕7個月以上者,如果自身工作允許的情況下,孕婦可以向單位申請批准請產假兩個半月。 4、職場女性在
發布於 2023-08-15 16:33
0評論
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產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第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難產假。剖腹產、[1]Ⅲ度會陰破裂增加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第三、晚育假增加15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產假需提供的證
發布於 2023-08-15 16:13
0評論
1、若是用人單位有為女職工買生育保險的,職場女性在產假期間的工資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生育津貼若是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相差部分則由企業補上。 2、若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女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這裡的工資應為月工資標準。
發布於 2023-08-15 16:39
0評論
1、女職工順產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15天,產後80天。 2、生育難產者產假在原基礎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孕婦懷孕未滿4個月不行流產者,享受15天產假。 5、孕婦懷孕滿4個月不行流產者,享受42天產假。
發布於 2023-08-15 16:19
0評論
國家規定2015年產假天數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發布於 2023-10-16 18:13
0評論
小小一張紙,通常有著大大力量。這句話可以用來形容很多東西。這張紙大到我們國傢俱有一切解釋說明權的法律,國與國之間互相簽署的文件,小到公司與公司之間簽署的合作合同,甚至是一份個人的產假申請書。 產假,指的是職業婦女生寶寶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生產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以前後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一般享受不少於98的產假。產假申請書就是在準備休假前向單位上級遞交的紙質文件,是申請產假
發布於 2023-08-29 10:20
0評論
產假,工資”應全拿。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1、生育津貼; 2、生育醫療費用; 3、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上述費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於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
發布於 2023-04-12 06:15
0評論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英文(PaternityLeave)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各地規定 陪產假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這個是各個省的規定。 比如《山
發布於 2023-10-27 20:04
0評論
男性依法享有陪產假,但是也要向公司寫好請假條。請假條的具體格式內容可以參考: 尊敬的領導:本人因為妻子已近臨產(預產期×月×日),屬計劃內合法生育,並屬晚婚、晚育。由於家中妻子無人照顧,特此請求陪產假×天(從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請領導批准為盼。此致!申請人:××××年×月×日 多數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規定男方陪產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但是也有長達30天
發布於 2023-08-29 10:40
0評論
1、凡發生新生兒產傷均必須進行病例討論。 2、討論由產科主任主持,產科醫師、兒科醫師、產房護士及助產士、產科護士均必須參加。必要時可邀請相關科室醫護人員參加。 3、討論前必須做好準備,儘可能做出書面摘要供發言時參考,討論的主要目的,是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避免新生兒產傷的再次發生。 4、討論程序按正常的病例討論程序進行。要求上級醫師、護士長、當事醫護人員均必須發言,認真分析新生兒產傷
發布於 2023-08-23 19:23
0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