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血壓可顯著降低冠心病的發病率。冠心病患者的血壓水平應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糖尿病和慢性腎臟病患者的血壓應降低到130/80毫米汞柱以下,但不能低於110毫米汞柱;血壓過低反而會增加心血管事件的發生率。
高血壓的治療一般分為非藥物治療和藥物治療:血壓輕度升高的患者只需從戒菸限酒、低鹽飲食、多吃水果和蔬菜、避免過度緊張、保證適當運動等方面進行調整,就可以使血壓降到正常水平;而那些血壓過高並有其他合併症的患者,當他們無法通過改變生活習慣達到降壓目的時,可以 酌情采用藥物治療。主要的降壓藥物包括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鈣離子拮抗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血管緊張素II受體拮抗劑等。
合併冠心病的高血壓患者選擇降壓藥的原則是:
(1)平穩降壓:降壓藥並非立竿見影,通常需要兩三個月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2)聯合用藥。由於幾種降壓藥各有優缺點,作用機制、適應症和副作用不同,其單藥療效均在50%左右,所以通常需要聯合用藥,以取長避短。
(3)長期使用。即使血壓降到了正常值,也不應該停止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