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物治療的原則是
規範用藥、長期檢查、定期檢測、及時助孕。所用藥物的種類。①促排卵藥物克羅米芬,每天一次,在週期的第5-9天服用,必要時用藥時間可延長2-3天。對於輕度不典型增生,可在週期的第18或20天肌肉注射黃體酮,持續5-7天。對於中度和重度不典型增生,應連續使用甲羥孕酮3個月為一個療程,每個療程結束後應刮取子宮內膜組織或取組織學檢查。也可以在子宮內放置一個宮內避孕器。
2.手術治療
刮宮和抽吸不僅是一種重要的診斷方法,也是治療手段之一。因為局部的病變也可以通過刮宮來切除。40歲或以上的不典型子宮內膜增生患者,如果不需要生育,一經診斷就可以切除子宮。然而,對於患有高血壓、糖尿病、肥胖或高齡且對手術耐受性差的患者,可考慮進行藥物治療試驗,並進行密切的隨訪檢測。對於藥物治療無效、子宮內膜繼續增生或惡化或懷疑已發生癌變的年輕患者,或通過刮宮或藥物治療不能控制陰道出血、分娩後復發的患者,可以考慮手術切除子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