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凡溺水、心臟病、高血壓、車禍、觸電、藥物中毒、氣體中毒、異物堵塞呼吸道等導致的呼吸終止、心跳停頓,在醫生到來前,均可利用心肺復甦術維護腦細胞及器官組織不致壞死。
心肺復甦ABC
A步驟
將病人平臥在平坦的地方,急救者一般站或跪在病人的右側,左手放在病人的前額上用力向後壓,右手指放在下頜沿,將頭部向上向前抬起。
注意
讓病人仰頭,使病人的口腔、咽喉軸呈直線,防止舌頭阻塞氣道口,保持氣道通暢。
B步驟
口對口吹氣,也就是人工呼吸。搶救者右手向下壓頜部,撐開病人的口,左手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孔,用雙唇包封住病人的口外部,用中等的力量,按每分鐘12次、每次800毫升的吹氣量,進行搶救。
一次吹氣後,搶救者抬頭作一次深呼吸,同時鬆開左手。下次吹氣按上一步驟繼續進行,直至病人有自主呼吸為止。
注意
吹氣不宜過大,時間不宜過長,以免發生急性胃擴張。同時觀察病人氣道是否暢通,胸腔是否被吹起。
C步驟
胸外心臟按壓。搶救者在病人的右側,左手掌根部置於病人胸前胸骨下段,右手掌壓在左手背上,兩手的手指翹起不接觸病人的胸壁,伸直雙臂,肘關節不彎曲,用雙肩向下壓而形成壓力,將胸骨下壓4釐米至5釐米(小兒為1釐米至2釐米)。
注意
按壓部位不宜過低,以免損傷肝、胃等內臟。壓力要適宜,過輕不足於推動血液循環;過重會使胸骨骨折,帶來氣胸血胸。
B、C步驟應同時進行,按壓30次之後做兩次人工呼吸,通常一個搶救週期為三輪,也就是按壓90次、人工呼吸6次。
經過30分鐘的搶救,若病人瞳孔由大變小,能自主呼吸,心跳恢復,紫紺消退等,可認為復甦成功。
終止心肺復甦術的條件:已恢復自主的呼吸和脈搏;有醫務人員到場;心肺復甦術持續一小時之後,傷者瞳孔散大固定,心臟跳動、呼吸不恢復,表示腦及心臟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