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腦出血或頭顱外傷(可使顱內壓增高);(2)肥厚性心肌病;(3)嚴重肝、腎功能損害;(4)體液容量不足;(5)心肌梗死伴高血壓、心動過速或心力衰竭;(6)甲狀腺功能亢進;(7)孕婦;(8)哺乳期婦女;(9)胃腸高動力或吸收不良綜合徵患者慎用緩釋劑型。
2.藥物對檢驗值或診斷的影響:(1)血中硝酸鹽增多,變性血紅蛋白也可增加;(2)尿兒茶酚胺(腎上腺素和去甲腎上腺上腺上腺素)與香草杏仁酸(VMA)值顯著升高。
3.用藥過程中應監測血壓和心功能。
4.按不同患者的需要和耐受性調整用量。
5.除硝酸甘油緩釋片外,不可吞服。
6.初次含服硝酸甘油者,可酌減半量,以減輕不良反應。
7.心絞痛發作頻繁者,可在大便或勞動前5~10min預防性含服硝酸甘油。用於緩解心絞痛急性發作時,如15min內含服3片尚未見效,應立即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