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WHO 視力標準,兒童青光眼佔兒童失明原因的 3%。局部外用類固醇春治療春季角結膜炎(VKC)導致的 SIG 十分常見,但迄今沒有研究評估 SIG 的患病率和嚴重性。
Gupta 教授等針對類固醇類激素性青光眼(SIG)的流行、危險因素以及視力喪失的嚴重性進行研究,結果表明 SIG 是嚴重的致盲性疾病。該研究近期發表於 BMJ。
研究通過收集五年中就診於青光眼服務保健中心的所有兒童青光眼病例。記錄 SIG 兒童的視力、最高基線眼壓、杯 / 盤比、視野以及是否需要行青光眼濾過手術。並與兒童父母進行了面談,以評估使用類固醇的指症、類固醇的類型、開處方的醫生和使用滴眼液的持續時間。根據 WHO 標準計算視力下降的患病率。
1259 例兒童青光眼患兒,59 名(4.7%)被診斷為 SIG,其中 51 名(87%)是局部外用類固醇激素治療春季角結膜炎(VKC)。藥物使用的中位持續時間是 18 個月(1 個月到 8 年)。82% 的 VKC 患兒使用處方類固醇激素,52% 局部使用激素〉1 年。青光眼性視神經病變佔兒童致盲病因的 37.3%(22/59)、低視力的 23.7%(14/59),27%(16/59)是單側致盲。
本研究發現兒童因意外使用激素導致視力殘疾。此研究中 1/3 患有 SIG 的兒童導致雙眼致盲,1/3 導致單眼致盲。出乎意料的是,眼科醫生應該為大多數兒童大劑量類固醇處方負責。部分兒童使用類固醇高達 8 年,即使定期進行眼科複診,確診時已是晚期青光眼。
研究還發現,可能使因為地塞米松廉價、容易獲得,並且無處方量的限制,導致激素類滴眼液的濫用。因此,需要規範類固醇眼藥水的使用準則,眼科醫生需注意監測患兒眼壓。同時加強相關法律約束。目前迫切需要通過各種不同公共平臺包括媒體,尤其是電視提高公眾的意識。
總之,眼科醫生需要考慮使用少量的類固醇滴眼液治療 VKC,並密切觀察局部外用類固醇激素的兒童,防止發生青光眼,導致兒童發生不必要的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