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神經病變和骨骼肌問題之間關係的一種方法是將中樞神經病變視為原發性病變,而將骨骼肌系統的變化視為繼發性變化。
- 原發性病變是由於中樞神經系統損傷,導致自主神經控制喪失、平衡異常、錐體系統功能紊亂(痙攣)和錐體外系功能障礙(舞蹈症、共濟失調和肌張力障礙)。神經外科治療和藥物治療主要是針對痙攣的釋放。
--繼發性問題是指在生長髮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畸形。這些問題包括肌肉攣縮和骨骼畸形(髖關節半脫位和完全脫位、股骨/脛骨扭轉畸形和足部畸形)。治療方法包括肌肉牽引訓練、支架治療、石膏、夾板和矯形手術。
・幾乎所有的偏癱兒童都能在一歲半前獲得獨立(無輔助)行走能力。下肢問題的治療目標是提高行走的效率。上肢問題往往比下肢問題更嚴重,有些兒童能夠通過手術改善其功能和/或外觀。
- 適合手術治療的上肢畸形主要見於半身不遂的兒童。首先要對兒童的畸形進行徹底評估,並選擇合適的兒童進行手術治療。相當一部分兒童有感覺障礙和異常的運動功能(自主控制能力差等)。日常生活能力的限制程度與感覺神經的敏感性、運動功能的水平、前臂(代償肌)的攣縮或第一指蹼間隙的寬度以及兒童主動運動動機的強度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