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公元前2000年我國已有用烙鐵加熱治癌的記錄;1893年Coley用丹毒毒素誘發高熱治療了17例不能手術的肉瘤,其中7例治癒;1909年Schmidit首先提出局部加熱能使組織對放射線更敏感 ……經過近20多年的科學研究,熱療已經成為一種獨立有效的腫瘤治療手段。熱療是指用生物物理學的方法升高體溫或局部加溫,改變腫瘤細胞所處的環境,並使其變性、壞死,從而抑制和預防癌症復發、轉移的治療方法。同時,體外和臨床實踐均已證明熱療能增加放療和化療的治療效果,所以,熱療在腫瘤的綜合治療中佔有重要地位。
人體正常組織在體溫升高的情況下,血管擴張,血流加速,散熱較快。由於機體的這種調節作用,保證了在體溫升高時,甚至在體溫達到41.5~43℃時,組織損傷不大,且能夠修復。然而腫瘤組織則不然,腫瘤內血管形態異常,雜亂扭曲、易受壓變形,形成血栓或栓塞。加之腫瘤內的血管多由單層細胞組成,脆弱易破。由於這些新生血管是發育不全的畸形血管,在受熱後失去自我調節作用,靜脈也不能加快回流,腫瘤局部血液淤滯,血流量僅為正常組織的1%~15%,致使腫瘤組織散熱困難,溫度升高。惡性腫瘤組織的溫度往往高於鄰近正常組織溫度8~10℃。同樣進行局部加熱,若正常組織溫度升高到40℃,那麼瘤體內的溫度則可升高到48°C左右,這一溫度足可使腫瘤細胞受熱致死,而正常組織卻不受損害。
一般來講,腫瘤越大血流量就越低,熱療效果也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