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國際上,慢性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療藥物的選擇分為兩大類,干擾素和核苷類似物,每一類又有不同的藥物選擇,這些藥物雖然都具有抗乙肝病毒的作用,但各自又有不同的特點,針對一位初治的慢乙肝患者,我們應該首先判斷他(她)是否適合抗病毒治療,也就是符合不符合抗病毒的適應症,在2015年最新的慢乙肝防治指南中提出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HBV DNA 水平:HBeAg 陽性患者,HBV DNA ≥20 000 IU/mL(相當於104拷貝/ml );HBeAg 陰性患者,HBV DNA ≥2000 IU/mL(相當於104 拷貝/ml);(2)ALT 水平:一般要求ALT 持續升高≥2×ULN(超過3 個月);如用干擾素治療,一般情況下ALT 應≤10×ULN,血清總膽紅素應<2×ULN;如果符合上述的抗病毒適應症我們應該進一步斟酌應選擇哪種方案、哪種藥物可獲得最大療效和較小較少的不良反應,從選擇病人的角度來看就是哪些病人為干擾素治療的優勢人群。本文就以干擾素為例探討干擾素治療的慢乙肝的優勢人群。
在2015年版慢乙肝防治指南中指出以下患者應用聚乙二醇干擾素(Peg IFN-α)可獲得較高的療效:1) HBV DNA<2x108 IU/ml; 2) 高ALT 水平;3) 基因型為A 或B 型;4)基線低HBsAg水平;5) 肝組織炎症壞死G2 以上;而HBeAg 陰性慢乙肝患者還無有效的治療前預測病毒學應答的因素。在有抗病毒指徵的患者中,相對年輕的患者(包括青少年患者)、希望近年內生育的患者、期望短期完成治療的患者、初次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患者,可優先考慮Peg IFN-α治療。其中最重要的是治療前HBVDNA載量、ALT水平和HBsAg水平。
(1)ALT水平:高水平ALT往往提示病人對乙肝病毒的免疫被激活,水平越高往往提示激活的程度越高,臨床研究顯示基線ALT水平在5-10倍ULN的患者應用聚乙二醇干擾素α2a治療可獲得的HBeAg血清轉換率明顯遠高於ALT> 2-5 倍ULN的患者。但過高的ALT水平,特別是ALT>10倍ULN在應用干擾素過程中有誘發重型肝炎的風險,在指南中是不提倡的。
(2)HBVDNA基線水平:HBVDNA定量越高,聚乙二醇干擾素療效越低; 相反HBVDNA越低,療效越高,病毒量低的原因往往提示抗乙肝免疫功能激活後有自身病毒清除,在此基礎上應用干擾素治療,往往能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臨床研究顯示相同ALT水平下低水平HBVDNA水平患者HBeAg血清轉換率明顯高於高水平HBVDNA患者。
(3)HBsAg水平:HBsAg水平的高低對預測干擾素療效有一定幫助,包括基線和治療24周是的HBsAg水平,基線HBsAg水平越高,干擾素獲得持久應答的幾率越低,有報道HBsAg水平<1500iu< span="">的患者往往能獲得較滿意療效。其次是治療24周是HBsAg下降程度更是預測聚乙二醇干擾素療效的因素,2015年慢乙肝防治指南指出:接受 PegIFN-α治療,如果 24 周 HBsAg<1500 IU/ml,繼續單藥治療至 48 周可獲得較高的 HBeAg 血清學轉換率。對於基因型A型和D型患者,若經過12周 PegIFN-α治療未發生HBsAg定量的下降,建議停止治療(陰性預測值 97%-100%)。對於基因型 B型和 C 型患者,若經過 12 周 PegIFN-α治療,HBsAg 定量仍>20,000 IU/mL,建議停止治療。無論哪種基因型,若經過24周治療HBsAg定量仍>20,000IU/mL,建議停止 PegIFN-α治療。
總之,干擾素抗病毒治療通過免疫激活發揮其抗病毒作用,具有療程短,HBeAg血清轉換率高和停藥後不易復發等諸多優點,但需要選擇優勢人群,如不能選擇到優勢人群往往雖然花費不菲且承受不少的不良反應,仍可能獲得不了預期的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