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婦女應避免在40歲以後生育;
②25~30歲以下的母親如生有21三體綜合症病兒時,應檢查母親的染色體,30歲以下母親再生出此綜合徵患兒的危險較大,因8%~9%的易位型三體徵是30歲以下母親所生,如母親染色體檢查有D/G易位畸變,應以節育為好。如這樣母親已懷第2胎,可做產前羊水穿刺檢查,進行羊水細胞培養,檢查胎兒染色體核型,如患兒染色體異常,可終止妊娠;
③對母親為21-三體徵嵌合體型者,妊娠時可做羊水穿刺檢查;
④妊娠期間,尤其早期應避免用化學藥物打胎或服用磺胺藥類以及X線照射,預防傳染性肝炎的發生。21三體綜合症的護理1、加強教養和促進智力發育,幫助母親制定教育、訓練方案以開發患兒智力。
2、生活照顧
(1)鼓勵家長給予患兒應有的照顧,防止意外傷害。
(2)餵養者應耐心仔細,以免因吸吮、吞嚥無力而致吸入性肺炎或窒息。
(3)保持皮膚清潔乾燥,以免皮膚糜爛。
3、預防感染:少去公共場所,儘量不接觸感染者。
4、勸導家長:向家長介紹本病的有關知識,闡明目前本病尚無特效的治療方法,家長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克服焦慮,面對現實,增強心理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