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
目前的治療對消除該病尚無可靠方法,針對甲狀腺大小和甲狀腺功能異常可作對症處理。如甲狀腺功能正常,甲狀腺小、無明顯壓迫症狀可隨診觀察,若腫大的甲狀腺壓迫鄰近器官或影響外觀,有人提議服甲狀腺激素可使甲狀腺縮小,而且多數病例最終甲減,早期用藥比最終好。橋本病出現甲狀腺功能減低者以甲狀腺激素替代,L-T4好於甲狀腺片,小量開始,逐漸加量,直到腺體縮小,敏感TSH降至正常。當橋本病出現甲狀腺功能亢進時若為一過性可使用B受體阻滯劑,即使使 用抗甲狀腺藥物也應選擇小劑量、短時應用;若為橋本甲亢應按毒性瀰漫性甲狀腺腫治療,不需手術和碘131放療,除非抑制治療後甲狀腺腫大壓迫或懷疑惡變才 手術。糖皮質激素可以使腫大的甲狀腺變小,使抗體滴度下降,停藥後可再復發而且藥物有潛在不良反應,故不推薦使用。
預後:大多預後良好,自然發展為甲減趨勢(76%),以往認為是永久的,但部分有替代後甲功自發恢復的情況。有些腫大的甲狀腺或結節可縮小或消失,由質韌變軟;本病有發展為淋巴瘤危險,甲狀腺癌發生率高於對照人群。
二、亞急性肉芽腫性甲狀腺炎
治療主要從兩方面進行:對症處理和針對甲功異常處理。症狀較輕的患者不需要特殊處理,僅使用非甾體抗炎藥就可緩解,一般服藥2周左右。對於全身症狀較重、持續高熱、疼痛明顯的患者可酌情使用糖皮質激素,首選強的松20-40mg/日,24小時症狀可緩解,1-2周後開始減量,據ESR指導用藥,過快減藥易 加重病情,療程1-2月,但部分患者減停藥困難或復發。
對於甲狀腺功能亢進不需要抗甲狀腺藥物和碘放療,常用B阻滯劑心得安對症。出現甲狀腺功能減退時,一過性時不一定非要用甲狀腺激素替代,若有臨床甲減症狀可臨時替代,但當發生永久性甲減時需甲狀腺激素終身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