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春期逆反:青少年抑鬱症患者在童年時對父母的管教言聽計從,到了青春期,不但不跟父母溝通交流,反而處處與父母鬧對立。一般表現為不整理自己的房間,亂扔衣物,洗臉慢,梳頭慢,吃飯慢,不完成作業等。較嚴重的表現為逃學,夜不歸宿,離家出走,要與父母一刀兩斷等。[1]
二、身體不適:青少年抑鬱症患者一般年齡較小,不會表述情感問題,只說身體上的某些不適。如有的孩子經常用手支著頭,說頭痛頭昏;有的用手捂著胸,說呼吸困難;有的說嗓子裡好像有東西,影響吞嚥。他們的“病”似乎很重,呈慢性化,或反覆發作,但做了諸多醫學檢查,又沒發現甚麼問題,吃了許多藥,“病”仍無好轉跡象。
三、情緒低落:很多青少年抑鬱症患者在面對達到的目標、實現的理想、一帆風順的坦途,並無喜悅之情,反而感到憂傷和痛苦。如考上名牌大學卻愁眉苦臉、心事重重,想打退堂鼓。有的在大學學習期間,經常無故往家跑,想休學退學。
四、不良暗示: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潛意識層的,會導致生理障礙。如患者一到學校門口、教室裡,就感覺頭暈、噁心、腹痛、肢體無力等,當離開這個特定環境,回到家中,一切又都正常。另一種是意識層的,專往負面去猜測。如自認為考試成績不理想;自己不會與人交往;自認為某些做法是一種錯誤,給別人造成了麻煩;自己的病可能是“精神病”,真的是“精神病”怎麼辦等。
五、適應不良:可能在學校發生過一些矛盾,或者根本就沒甚麼原因,患者便深感所處環境的重重壓力,經常心煩意亂,鬱鬱寡歡,不能安心學習,迫切要求父母為其想辦法,調換班級、學校或工作單位。當真的到了一個新的地方,患者的狀態並沒有隨之好轉,反而會另有理由和藉口,還是認為環境不盡人意,反覆要求改變。
六、自殺行為:重症患者利用各種方式自殺。對自殺未果者,如果只搶救了生命,未對其進行抗抑鬱藥物治療(包括心理治療),患者仍會重複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