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目標
抑鬱發作的治療要達到三個目標:①提高臨床治癒率,最大限度減少病殘率和自殺率,關鍵在於徹底消除臨床症狀;②提高生存質量,恢復社會功能;③預防復發。
2.治療原則
①個體化治療;②劑量逐步遞增,儘可能採用最小有效量,使不良反應減至最少,以提高服藥依從性;③足量足療程治療;④儘可能單一用藥,如療效不佳可考慮轉換治療、增效治療或聯合治療,但需要注意藥物相互作用;⑤治療前知情告知;⑥治療期間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和不良反應並及時處理;⑦可聯合心理治療增加療效;⑧積極治療與抑鬱共病的其他軀體疾病、物質依賴、焦慮障礙等。
3.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是中度以上抑鬱發作的主要治療措施。目前臨床上一線的抗抑鬱藥主要包括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代表藥物氟西汀、帕羅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蘭和艾司西酞普蘭)、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SNRI,代表藥物文拉法辛和度洛西汀)、去甲腎上腺素和特異性5-羥色胺能抗抑鬱藥(NaSSA,代表藥物米氮平)等。傳統的三環類、四環類抗抑鬱藥和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由於不良反應較大,應用明顯減少。
4.心理治療
對有明顯心理社會因素作用的抑鬱發作患者,在藥物治療的同時常需合併心理治療。常用的心理治療方法包括支持性心理治療、認知行為治療、人際治療、婚姻和家庭治療、精神動力學治療等,其中認知行為治療對抑鬱發作的療效已經得到公認。
5.物理治療
有嚴重消極自殺企圖的患者及使用抗抑鬱藥治療無效的患者可採用改良電抽搐(MECT)治療。電抽搐治療後仍需用藥物維持治療。近年來又出現了一種新的物理治療手段——重複經顱磁刺激(rTMS)治療,主要適用於輕中度的抑鬱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