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是指骨的完整性和連續性中斷。骨折還可能引發其他併發症,所以需要對此引起重視。大多數骨折患者都是由於創傷引起的,這被稱為創傷性骨折。出現創傷性骨折一般是由於以下幾個原因造成的。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於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該部骨折,則往往使受傷部位發生骨折,常伴有不同程度軟組織破壞。如車輪撞擊小腿,於撞擊處發生脛腓骨骨幹骨折。
(2)間接暴力
間接暴力作用時通過縱向傳導、槓桿作用或扭轉作用使遠處發生骨折,如從高處跌下足部著地時,軀幹因重力關係急劇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處椎體受折刀力的作用而發生壓縮性骨折(傳導作用)。
(3)積累性勞損
長期、反覆、輕微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可致使肢體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如遠距離行軍易致第二、三蹠骨及腓骨下1/3骨幹骨折。
骨折不僅僅常發於一些老年人身上,對於一些愛運動的年輕人來說也是常見的。瞭解到骨折發生的原因以後,就能在以後的生活中進行很好的保護措施,以免引發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