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乙肝大國,據衛生部統計,目前約有9600萬乙肝病毒攜帶者,每年約有30-50萬人同時患有乙肝相關的肝癌。肝移植是原發性肝癌的重要治療手段,符合米蘭標準的肝癌患者5年生存率可達80%。然而,由於器官短缺和肝移植後肝癌復發,許多患者在等待肝移植期間,肝癌進展到無法進行肝移植,這已成為患者和醫生面臨的嚴峻挑戰。
肝癌患者等待肝移植的時間有多長,才能達到最佳的治療效果和最低的肝癌複發率?
最近,在美國舉行的第66屆美國肝臟協會年會上,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學者提出,在明確診斷肝癌後6個月至18個月進行肝移植,預後最好。他們進行了一項多中心研究,共納入了911名符合米蘭標準的患者,其中93.5%的患者至少接受了一次局部治療,32.4%的患者等待了不到6個月,53.7%的患者等待了6-18個月,13.9%的患者等待了>18個月,81.2%的患者最終接受了肝移植手術。肝移植後的平均隨訪時間為4.2年,1年和5年的生存率為92.8%和77.4%。等待時間少於6個月和大於18個月的肝癌,1年和5年的複發率分別為6.4%和15.5%;等待時間大於6個月和小於18個月的肝癌,1年和5年的複發率為4.5%和9.8%。
因此,符合米蘭肝移植等待時間標準的肝癌患者,如果等待6-18個月進行局部治療,然後再進行肝移植,可能會獲得較低的肝癌複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