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確診後,應密切監測血糖和尿酮體的變化,確定飲食和運動療法是否合適,以便及時調整,使空腹血糖或三餐前血糖保持在3.3-5.6mmol/L,餐後一小時血糖在7.8mmol/L,餐後兩小時血糖在6.7mmol/L以下為宜;體重每週增加半磅或一磅;尿酮體為負尿酮體為宜。
強化飲食和運動療法的調整期為1周,1周後如果空腹血糖>5.6mmol/L,餐後2小時血糖>6...7mmol/L則使用胰島素療法。建議通過飲食和運動療法使孕婦在整個孕期增加10至12公斤體重。
妊娠期糖尿病確診後,應密切監測血糖和尿酮體的變化,確定飲食和運動療法是否合適,以便及時調整,使空腹血糖或三餐前血糖保持在3.3-5.6mmol/L,餐後一小時血糖在7.8mmol/L,餐後兩小時血糖在6.7mmol/L以下為宜;體重每週增加半磅或一磅;尿酮體為負尿酮體為宜。
強化飲食和運動療法的調整期為1周,1周後如果空腹血糖>5.6mmol/L,餐後2小時血糖>6...7mmol/L則使用胰島素療法。建議通過飲食和運動療法使孕婦在整個孕期增加10至12公斤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