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三根筷子。
12年05月,出生。求助各位。
最近孩子天天睡覺前手上得拿三個東西,半夜醒了要找固定的三根筷子等等三個東西,非得三個,有時沒給找齊哭。
昨天半夜他爸在床頭櫃找了二根給他後死活不給找說你哭也沒用找不到,孩子說不喜歡爸爸,爸爸說爸爸也不喜歡你,你別想吃好吃的。孩子哭著找我,我這次沒起來幫他找,幫他穿好衣服他自己找,後面找好久找不到叫我帶他去廚房拿了根筷子湊齊三根了。
到底該無視讓他哭,還是次次滿足,主要是半夜確實不是找東西時間,又跟孩子說不通。
案例二,小汽車。
孩子睡覺的時候總喜歡拿著一輛小汽車睡。
昨晚死活找不到那輛小汽車,孩子就大哭。我就說:“不要哭了。再哭媽媽就不陪你睡覺了。”
然後他就安靜了。
戀物的一般基礎知識:
關於嬰幼兒戀物,各個相關學科有大量的研究。
各門戶網站,母嬰頻道,具有這個主題的論述。可以網上查找。
下面簡單說明一些相關的話題。
定義:嬰幼兒戀物是一種成長過渡期的依戀行為,是嬰幼兒從“完全依戀”轉為“完全獨立”的過渡期間所產生的行為。
功能:尋求安全感。
尤其在以下情況下:
1、在白天變成黑夜、寶寶想睡又怕失去知覺時。
2、與父母長期分離,或者沒有完全解決“分離焦慮”。
3、某些突發事件卻可能激化嬰幼兒焦慮狀態,讓孩子再度退縮到不安全的狀態,重新戀物。
容易依戀的物品:乳房、安撫奶嘴。指頭、玩具或拳頭,毛毯。
柔軟物品。照顧者的身體。從現實來說,任何物品都可能成為孩子依戀的對象。對孩子來說,擁有它們,具有與其它物品同樣的作用。
依戀物品的表現:
1、對某些物品十分迷戀,甚至到了寸步不離的程度。
2、成天將自己的小被子或是洋娃娃抱在懷裡,當成是寶,不讓人輕易奪去。
3、抓著已經用得很髒很舊的東西不放。
4、對著一個玩具悄悄傾訴。
5、還會放在身邊愛撫、親暱!6只拿毯子的一個角兒玩。
7、捏著被角睡大覺。
8、“強行拿走”之後不依不饒、大吵大鬧!
9、一定要找回原來的那一個。
10、不要替代的物品。其執著,常常令父母毫無辦法!
如何看待嬰幼兒戀物:
一般來說,對物品的迷戀程度沒有影響到生活,那麼就無需過度擔心。如果依戀行為變成了極端狀態,幾乎要把依戀物品24小時帶在身邊,且影響到孩子從事其它活動,就要引起重視。
依戀物品行為的時間規律:
絕大多數發生在6個月至3歲之間,戀物行為在2歲時表現最為強烈。
乳房的依戀――約至2歲。
奶嘴、奶瓶的依戀――可至3~4歲。
玩偶的依戀――可至6~8歲。
因人而異,有些孩子可以持續到小學。其實在成人之中,也有戀物的情況存在。
孩子過度戀物,如何幫助?
1、避免強制性戒除。
2、轉換成小物件,可以隨身攜帶。
3、平時多準備一件。
4、多找替代品。
5、避免造成孩子的心理創傷,破壞親密的親子關係。
6、給孩子更高的“依戀”對象,與“舊的依戀物品”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