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風溼免疫病臨床研究的進展,國內外對這類疾病的治療方法和策略有了更深入的瞭解,尤其通過大樣本、多中心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已經證明類風溼關節炎(RA)、系統性紅斑狼瘡(SLE)及強直性脊柱炎(AS)等患者可以達到臨床緩解。國際風溼免疫學界倡導的目標治療(treat to target)已逐漸被認可,這種治療理念以病情的完全緩解或最低活動度為治療目標,從而使臨床醫師堅定信心,為患者制定積極而規範的治療方案。這種治療策略必將對國內風溼病的治療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一、目標治療的提出
已經證明,RA及SLE等風溼免疫病的發生和病變進展主要歸因於致病性T細胞、B細胞等免疫細胞的異常活化、增殖,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多種炎性介質、細胞因子和自身抗體等,這些致炎性因子及細胞導致了滑膜炎和血管炎等免疫炎性病變的發生。在臨床上,通過使用緩解病變的抗風溼藥(DMARD)或不同的免疫製劑可使大部分患者的上述病變得到控制,或使病情達到最低活動度。前者即臨床完全緩解,無病變進展之憂;後者亦屬於最大限度的疾病控制,可長期病情穩定或很少進展,對於重症或晚期患者不失為一種可取的治療策略。
目標治療是風溼免疫專科醫師應予重視的理念。正如高血壓和糖尿病的治療一樣,經過規範的合理用藥,RA、SLE及AS等疾病的免疫異常及炎性改變均可控制,從而阻止病變的進展。因此,臨床上必須以控制病變進展和“完全緩解”為治療目標,而不僅僅是減輕症狀,或臨床“部分緩解”。從2004年《柳葉刀》雜誌發表的RA強化治療(intensive treatment)方法到2007年的Best研究,均在強調積極用藥、完全緩解或“目標治療”的理念。毫無疑問,這種在用藥安全前提下、積極治療直至病情完全緩解的目標已成為國內外風溼免疫學界的共識。
二、目標治療的策略
風溼病治療的目的在於使病情達到完全臨床緩解,亦即活動性症狀和體徵均消失。如無法達到完全緩解,則應以“最低病情活動度”作為替代目標。歸納起來,目標治療的策略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早期治療
研究證明,風溼免疫病早期的不可逆損傷少,經規範治療絕大多數患者可完全緩解。因此,一旦RA、SLE等的診斷明確,應及早給予DMARD或免疫製劑等治療。近年來,美國風溼病學會(ACR)和歐洲抗風溼病聯盟(EULAR)相繼提出了新的RA、SLE及AS等分類標準。理解並應用這些新的標準有助於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從而改善患者的預後。
2、積極用藥
在RA和SLE的治療中,聯合用藥,強化治療及多靶點治療方案的緩解率顯著高於常規治療。在無不良反應的前提下,積極的規範用藥無疑可使更多的風溼免疫病患者得以緩解。
3、個體化治療
不同患者的病情程度、受累器官、個體的特點以及對藥物的反應各有不同。因此,應強調患者用藥方案的個體化。如DMARD、免疫抑制劑和激素的劑量及療程在不同患者必然有區別。在臨床上,必須為每一例患者選擇最為有效,且無明顯不良反應的治療方案,並堅持足夠的用藥時間,從而使患者的病情得以緩解。而對於少數頑固性重症或晚期患者亦應強調給予個體化治療,將病情控制在“最低疾病活動度”。
4、嚴密隨訪
達到病情完全緩解的預期目標後,仍要堅持用藥一定時間,過早停止治療可使病情復發,再次誘導治療的難度增高兩倍。
概括而言:“目標治療”主要是通過醫生對患者的疾病程度、活動性和實驗室化驗指標的瞭解,評價病情活動度,通過規範的治療使病情得到持續緩解,從而改善患者的預後和生活質量。
三、目標治療的意義
我國風溼免疫專業的發展可謂日新月異,但目前的治療現狀仍不容樂觀。在首次到三甲醫院風溼免疫專科就診的RA炎患者中,規範使用過DMARD的患者比例僅佔44%,半數以上的患者從未應用或未規範使用DMARD。相當多的患者在長期應用所謂的“偏方”或濫用激素。國內的兩項調查發現SLE患者5年生存率僅為86%一91%,大量SLE患者的病情遷延、長期不能緩解,最終出現腎功能不全、中樞神經受累及或嚴重感染等,甚至危及生命。然而,這種現狀不是不可改變,這些患者通過規範治療大多數可以緩解,只是需要臨床醫生和患者認識到以緩解為治療目標的重要性。
因此,在國內提倡目標治療的理念,規範化用藥迫在眉睫。應該認識到,早期、積極和個體化治療是風溼免疫病患者病情緩解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