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精神病?”“精神病和心理病的區別?”,“如何找到合適的心理醫生?”我經常會被問起類似的問題,所以,根據我的理解,一直想寫一點東西來為大家解惑。
一、精神病和神經病:這兩個詞都有某種貶義色彩,更加口語化。
精神病(psychosis):一般是泛指重型精神障礙,如精神分裂症等;往往病因不明,需要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治療;
神經病:本義是神經系統疾病,如帕金森氏病、腦腫瘤等。但更多用於辱罵人。這裡需指出的是,以前認為是精神病,一旦病因確定,就變成神經病了,如癲癇、老年性痴呆等,但兩者也有交叉。
神經症:是以焦慮抑鬱、失眠和軀體症狀等為主要表現的一類障礙。現逐漸被焦慮障礙、軀體形式障礙、抑鬱障礙等名詞所取代,風光不在。
二、精神疾病和精神障礙:
精神疾病(mental disease):泛指精神心理疾病,這一用法不夠嚴謹,因為disease一般指的是病因較明確的疾病,而精神心理疾病的病因不明,所以這種說法是歷史的遺留,經常與精神障礙通用;
精神障礙(mental disorder):或稱心理障礙,只是兩種譯法,本來就是同一個意思。但在中國人的心目中會有不一樣的期待。認為精神障礙偏重些,心理障礙偏輕些。這只是大眾的一種普遍避諱。disorder這一用詞比較嚴謹,病因不明的問題要用這一詞,即障礙。
三、精神科醫生、心理醫生、心理治療師、心理諮詢師
精神科醫生(psychiatry):一般是指具有醫學背景,接受系統正規的臨床醫學教育,有處方權,類似於內科醫生的角色和定位,偏重於生物醫學領域,更傾向於認為精神障礙是一種神經系統或大腦病變,更經常用藥物治療,較少採用社會學和心理學觀點去理解、診斷和治療精神障礙。一般在精神病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心理科工作。有時也被稱為心理醫生。
心理醫生(clinical psychologist,psychotherapist):或者稱為臨床心理學家,心理治療師,一般為心理學背景,接受系統的心理學教育,偏重於社會和心理學領域,更傾向於從哲學、社會和心理學角度去理解精神障礙,沒有處方權,較多采用心理諮詢或心理治療的方式去幫助患者,所以,這類人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醫生。
心理諮詢師:是來自勞動部認證的一種社會職業,接受過心理學方面的培訓,來源比較複雜,水平仍參差不齊,在大眾中的接受度和信任度還不夠,未來仍需規範和成長。
四、焦慮症,焦慮障礙,抑鬱症,抑鬱障礙,強迫症,強迫障礙:
這些名詞通用並存,未來可能會逐漸用“障礙”來取代。
五、精神科、心理科和神經內科:
一般設在精神病專科醫院,以藥物治療為主的,針對重型精神障礙的,稱為精神科;針對焦慮抑鬱的,以心理治療為特色的,稱為臨床心理科;
一般設在綜合醫院,以藥物治療為主,或者突出心理治療的,或者並不突出心理治療的,針對焦慮抑鬱的,稱為心理科;
一般設在綜合醫院,病因病位相對明確,以手術或藥物為主要治療手段,稱為神經內科;大多焦慮抑鬱的患者更傾向於先就診於神經內科,接受藥物治療;
六、能提供心理治療服務的人群:
1、精神科醫生:這個職業定位就要求精神科醫生應該是多面手,不能“墮落”為神經內科醫生或外科醫生,只會開藥或者電休克,不懂心理治療。美國的精神科醫生培訓和教育較為規範和全面,雖然美國很多精神科醫生並不親自做心理治療,但是他們接受過系統的培訓,懂得心理治療。當然,也有一部分美國精神科醫生也親自做心理治療,並且往往成為心理治療領域的領軍人物和開創者。
而在中國,精神科醫生的培養完全是照搬內科醫生的培訓方法,並不重視心理治療方面的培訓,所以,大多數中國精神科醫生努力追求成為一名“純粹”的醫生,以取得更好的社會地位。因為精神科醫生在中國醫生中的收入是最低的,所以,在同行中的社會地位並不高,有點兒被邊緣化(實際上,精神科醫生就是一個邊緣醫生,只是不願承認罷了)。有很多精神科醫生轉行了或辭職了,精神科隊伍總是很弱小。
而在精神科醫生中只有極小一部分不願“沉淪”,不願退卻,不願逃走,努力從生物醫學的“大坑”中跳出來,更想解決臨床遇到的難題,主動學習哲學、社會學、心理學,實踐心理治療,為有迫切需要的患者提供系統正規的心理治療。可悲的是,這極小一部分少得可憐,目測估計不到5%,是一個小概率事件。可喜的是,這個隊伍會在將來逐漸壯大,尤其是大城市的三級醫院中。
2、心理治療師:在專科醫院這部分人群往往可能是醫學背景,護理背景,心理背景,或者甚麼其它背景,等等,比精神科醫生更為邊緣化,只是作為精神專科醫院的一種職稱而存在著。可喜的是,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心理學背景的心理治療師逐漸成長起來,雖然很艱難。因為他們接觸患者的機會,對診治患者的參與度,以及工作的積極性,醫院對他們的重視度等,均遠遠不足。
3、心理諮詢師:是來自勞動部認證的一種社會職業,接受過心理學方面的培訓,來源比較複雜,水平仍參差不齊,在社會上打拼而艱難生存著,很難進入主流醫療領域而被認可。他們在大眾中的接受度和信任度還不夠,未來仍需規範和成長。可喜的是,他們也在艱難中成長,在摸索中前進。新頒佈的精神衛生法對他們也做了諸多限制,在情理之中,但也需要更多寬容。
4、心理學家:供職於大學、科研院所的心理系,一般為高校教師,具有深厚的心理學教育背景,但只有極小一部分可能專攻於心理治療方向,可以稱為臨床心理學家,他們更傾向於用心理學理論和思維去理解精神障礙,具有一定的深度。但不足的是,他們接觸患者的機會並不多,可能只限於病情較輕的患者。希望心理學家與精神科醫生要有更多的思想碰撞,會促進心理治療的發展,加深專業化程度。
以上,只代表我個人觀點,有的可能只是直覺,並無數據支持,可能會有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