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心理治療是以團體、小組的形式提供心理幫助的一種心理治療形式。在治療期間,團體成員就大家所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討論,觀察和分析有關自己和他人的心理與行為反應、情感體驗和人際關係,從而使自己的行為得以改善。
團體心理治療的主要特色在於一位治療師可以同時為多位來訪者提供有效的治療,使醫療資源得到高效的利用。
團體治療並不像個別治療那樣有一套相對完整和系統的理論,任何一種個別心理治療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理論原則建立起相應的團體心理治療方法:精神分析、動力-互助式、認知行為、人際關係、心理教育、格式塔、支持性-表達性、心理劇等技術都已經用於團體治療。治療師可以根據不同的臨床情境來設計不同的團體形式和內容。但無論那一種團體治療都強調:心理問題、行為問題、行為障礙及各種適應問題是在人際交往中,或特定的社會環境下產生、發展和維持的,因此,需要特別注意此時此地的人際互動,識別並理解在互動中出現的問題,並最終改變那些適應不良的模式。
現代團體治療主要有三種:心理治療、人際關係訓練和成長小組。心理治療的重點是補救性、康復性的,組員可以是精神患者,也可以是有心理問題的神經症病人;後兩種團體是成長和發展性的,參加者是普通人,目的是為了改善關係,發揮潛能,自我實現。團體治療已經廣泛應用在醫院、學校、企業、軍隊、監獄等領域,適於不同的人參加。
根據歐文・亞隆的觀察,團體治療主要有以下11個療效因子:希望重塑、普同性、信息傳遞、利他、原生家庭的矯正性重現、提高社交技巧、行為模仿、人際學習、凝聚力、宣洩和存在因子等。
操作程序及方法
1、團體的類型:
依據不同的標準,心理治療團體可分為多種類型。
依據理論的不同可分為活動團體、支持性團體、問題導向團體、動力取向團體等;
依據遵循的模式及目標的不同可分為發展性團體、訓練性團體和治療性團體等;
依據計劃程度的不同可分為結構式團體、非結構式團體和半結構式團體等;
依據參加者的固定程度的不同可分為開放式團體和封閉式團體等;
依據治療師在治療中作用大小的不同可分為指導性團體和非指導性團體;
依據團體成員的背景相似程度不同可分為同質團體和異質團體等等。
2、形式:由1~2名心理治療師擔任組長,根據治療目標組成團體。團體的規模少則3~5人,多則10餘人,活動幾次或更長。通常每週1-2次,每次時間1.5~2小時。功能較差的住院精神病人團體通常在1小時左右。
3、治療目標:
一般目標:減輕症狀、培養與他人相處及合作的能力、加深自我瞭解、提高自信心、加強團體的歸屬感凝聚力等。
特定目標:每個治療集體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急性住院病人的團體目標可以是:
(1)協助病人參與治療過程;
(2)證實交談的有益性;
(3)暴露問題所在;
(4)降低孤獨感;
(5)對他人有幫助;
(6)緩解住院帶來的焦慮。
同時,住院團體治療還有一個主要目標就是讓患者參與治療過程,使他們願意在出院後繼續治療。
4、治療過程:團體心理治療經歷起始、過渡、成熟、終結的發展過程。團體的互動過程會出現一些獨特的治療因素,產生積極的影響機制。
(1)起始階段:定向和探索的時期,基本任務是接納與認同。
(2)過渡階段:協助組員處理他們面對的情緒反應及衝突,促進信任和關係建立。
(3)工作階段:探討問題和採取有效行為,以促成組員行為的改變。
(4)終結階段:總結經驗、鞏固成效,處理離別情緒。
5、組長的職責:注意調動團體組員參與積極性;適度參與並引導;提供恰當的解釋;創造融洽的氣氛。在短程治療團體中要與團體成員共同制定清晰的、現實的治療目標,要在團體結構中確定明確的重心,保持治療師積極主動的角色,並且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操作。
6、具體操作技術:
(1)確定團體的性質,如結構式還是非結構式,小組是開放式還是封閉式,組員是同質還是異質;
(2)確定團體的規模;
(3)確定團體活動的時間、頻率及場所;
(4)招募團體心理治療的組員;
(5)協助組員投入團體;
(6)促進團體互動。
注意事項
團體心理治療對於人際關係適應不佳的人有特殊用途。但應注意其侷限性:
1、個人深層次的問題不易暴露;
2、個體差異難以照顧周全;
3、有的組員可能會受到傷害;
4、組員隱私可能會被無意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