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頭頸部鱗癌包括:鼻腔鼻竇癌、口腔癌、扁桃體癌、咽喉癌等惡性腫瘤,通常晚期頭頸部鱗癌的定義是指局部腫瘤較大(T3/T4),或局部腫瘤早期(T1/T2)但已經轉移到頸部淋巴結,這裡需要說明的是肺、骨等遠處部位轉移的情形沒有在此處討論,所以本文的晚期頭頸部鱗癌指的是一個相對較侷限的概念。
晚期頭頸部鱗癌由於腫瘤較大或頸部轉移,對於治療這類患者的外科或放療科、腫瘤內科醫生來講是一個充滿挑戰的難題。從外科技術角度來看,醫生需要掌握頭頸部解剖、生理、病理特徵等基本理論,更重要的是要掌握腫瘤外科技能:整塊切除腫瘤、頸淋巴結清掃等技術。通過複雜和高風險的根治的手術,以及術後的放療或放化療,大約有30%-40%的患者會得到治癒不再復發,遺憾的是剩餘的多數患者還是在3-5年內復發、死亡。另外,頭頸部器官的生理功能重要:咀嚼、吞嚥、發音、呼吸,治療後上述部分生理功能可能會受影響,雖然隨著外科技術的進展,修復技術有助於外科醫生切除過去不可能切除的腫瘤,並且儘可能提高患者術後的生存質量,但是即使是成熟的修復技術,大約有5%-10%失敗率,會導致災難性的後果:經過數月的換藥後再次修復,甚至圍手術期死亡。
晚期頭頸部鱗癌另一個特點是多數有前期手術或放療治療史,腫瘤復發。這種情形下,由於再次放療損害大、效果有限往往不再適用,化療效果差。前期手術後頭頸部解剖和初次治療不同,更嚴重的是前期放療後頸部組織血供差,癒合能力差,如果術後出現感染,傷口不容易生長癒合,容易出現頸動脈暴露在感染的傷口裡,這時頸動脈會有破裂大出血危及生命的風險。所以在現有的醫療環境下很多醫院已經不再救治這種復發的晚期頭頸部鱗癌。然而,令人鼓舞的是前期的研究提示如果對這部分患者進行積極的外科挽救手術,大約30%治療後會活過3年,但是挽救手術風險大:圍手術期死亡風險在10%左右,對於這類棘手的情形除了對外科醫生的技能有更高要求,對於患者及家屬的心理預期和經濟等因素都有較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