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因素綜合作用致癌
癌症的發生是一個極其複雜和漫長的過程,我們的健康反映了我們生活經歷的總和。大部分癌症的發生是因為我們經歷了甚麼――我們在哪裡出生、有沒有接種疫苗、我們吃了甚麼、住在哪裡、在哪裡從事何種工作、那裡的環境有沒有汙染,生了病能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療,有沒有遺留下病患?
我們DNA的鏈條隨著社會的棘輪緩緩向前,如果它在這個過程中受到了過多傷害,就會像橡皮筋一樣“砰”地斷裂。從某種角度來說,我們的身體是社會和生活方式的一面鏡子,癌症是我們生活中好事情和壞事情綜合作用的結果。
人人都有原癌基因
人體細胞的穩定性只能是相對的,人體細胞基因的改變是必然的和難以避免的,但這並不意味著癌症無法克服和人們對癌症無能為力。
病理學家發現,幾乎每個人的體內都存在著數量不一的部分癌變細胞,但是大部分癌變細胞或被機體及時清除,或沒有自主分裂能力而長期潛伏,不會危害人體健康。醫學家們把這很少的癌變細胞稱為“微小癌”,或“一點癌”。只有極少的癌變細胞能夠發展成癌症,初期往往沒有任何症狀,感到不適往往為時已晚。
因此,要預防癌症,大家首先要敢於談論和麵對癌症,切莫諱疾忌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