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血清TSH檢驗的廣泛應用和檢驗手段的敏感性提高,在臨床上,血清TSH(促甲狀腺激素)在正常參考值範圍之外而遊離甲狀腺素(FT4)和三碘甲腺原氨酸(T3)在正常參考值範圍內的患者很常見。這種亞臨床甲狀腺疾病(或稱輕微甲狀腺病)在中老年患者中更為普遍。然而,關於該病的定義、臨床重要性和及時診治的必要性,尚存在很大爭議。
一、亞臨床甲狀腺疾病的概述
從本質上來說,亞臨床甲狀腺疾病是一個實驗室診斷,患者基本上沒有甲狀腺功能異常的症狀和體徵。所以,必須對TSH正常參考值範圍進行標準化,實驗室應有適當的質控程序,保證其檢驗的準確性和可重複性,檢驗敏感性應至少達到0.02mIU/L。
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的定義
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亞臨床甲減)是TSH水平超過統計的正常參考值範圍的上限而FT4在正常參考值範圍內,必需排除以下引起血TSH水平升高的情況:近期剛剛調整了左旋甲狀腺素(L-T4)的劑量尚未達到穩定狀態,住院患者在嚴重疾患的恢復期暫時性的血TSH水平升高,破壞性甲狀腺炎的恢復期(如病毒性亞急性甲狀腺炎及產後甲狀腺炎),未經治療的原發性腎上腺功能不全,注射人TSH治療的患者等。
亞臨床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定義
亞臨床甲狀腺功能亢進(亞臨床甲亢)是指血清TSH濃度低於正常參考值的下限,而血FT4和T3濃度在其自身正常參考值範圍內,並應排除其他引起血清TSH降低的原因,如甲亢治療中或治療後垂體TSH分泌細胞功能尚未完全恢復,正常妊娠婦女,各種非甲狀腺疾病(正常甲狀腺-疾病綜合徵),及服用多巴胺、糖皮質激素或多巴酚丁胺的患者。有垂體和下丘腦功能功能障礙(如神經性厭食)的患者,也會出現血清TSH濃度低於正常,但FT4低於正常。
亞臨床甲狀腺疾病的流行病學情況
在美國無甲狀腺疾病的成年患者中,亞臨床甲減的發病率為4-8.5%,發病率隨年齡增長而升高,超過60歲的婦女中,發病率可高達20%。關於男性發病情況,數據很不一致,有報道認為大於65歲男性患者中發病率升高,幾乎和女性接近。一些因素諸如有甲亢或 1型糖尿病病史,有甲狀腺疾病的家族史,或頭頸部腫瘤曾接受外照射治療的患者,其亞臨床甲減的發病率均有升高。
在亞臨床甲減患者中,每年約有2-5%進展為顯性甲減。顯性甲減通常指血清FT4水平降低伴有TSH濃度升高,一些有甲減症狀、TSH大於10 mIU/L而FT4在正常低值的患者也歸類為顯性甲減。進展為顯性甲減的比例與基礎血清TSH水平有關,在抗甲狀腺抗體陽性的患者中更高。在未服用甲狀腺激素的患者,在1年隨訪中有5%血清TSH下降至正常,而其餘仍為升高。
亞臨床甲亢的發病率較亞臨床甲減要低得多。若TSH正常下限為0.4 mIU/L,人群中有亞臨床甲亢的發病率為3.2%;排除已有甲狀腺疾病的患者,發病率降至2%。亞臨床甲亢在男性較女性常見,在黑人較白種人常見,在老年人、低碘攝入地區也很常見。有甲狀腺腫,既往甲狀腺疾病史,房顫,或服用含碘藥物如胺碘酮的患者,更易罹患亞臨床甲亢。
顯性甲亢是指血清TSH水平低於0.1 mIU/L而FT4、T3或FT3超過正常參考值範圍。血清TSH在0.1-0.45 mIU/L間的患者很少進展為顯性甲亢,而TSH低於0.1mIU/L的患者每年有1-2%進展為顯性甲亢。甲狀腺有大結節而TSH低於正常的患者,當在高碘環境時,更易發展為顯性甲亢。
二、關於亞臨床甲減
亞臨床甲減不治療的後果:包括心力衰竭或不良心臟終點(如動脈硬化和心血管性死亡),總膽固醇(TC)和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升高,全身性甲減症狀,神經精神症狀,以及進展為有症狀的顯性甲減
1、心力衰竭和不良心臟事件:許多小規模的研究發現,亞臨床甲減患者中存在超聲心動圖顯示的心臟收縮力輕微降低。但此類研究設計不夠全面,研究對象中包含有甲亢病史的患者,對血清TSH水平未進一步界定,使結論不夠可信。關於未治療的亞臨床甲減是否與嚴重的心血管後果(心絞痛和心梗)有關,目前尚無明確結論。荷蘭一項大規模的橫斷面研究結果顯示,亞臨床甲減是動脈粥樣硬化的危險因素,與糖尿病、高膽固醇血癥和吸菸危險性相近。由於是橫斷面研究,缺乏前瞻性研究結果,而部分隨訪的患者中,未能證實亞臨床甲減患者MI危險性升高。關於L-T4替代對重要心血管終點的影響,沒有隨機研究的數據。也有許多小規模臨床干預實驗證實L-T4替代治療可改善心功能,降低TC及LDL-C水平,但隨機對照實驗中尚未證實。
2、全身症狀:美國科羅拉多州甲狀腺疾病患病率研究,共調查了25862人,發現亞臨床甲減患者較正常甲狀腺功能者更易出現甲狀腺功能不全症狀。然而,該研究不是基於群體的研究,而且沒有將未治療的亞臨床甲減和正在治療的顯性甲減區分開來。
一項雙盲的隨機對照試驗(RCT)報道,用L-T4治療較安慰劑相比,使患者的症狀明顯改善,但所研究的患者多是原來經過治療的甲亢患者,甚至包括血TSH在40-50 mIU/L範圍內的患者。還有2項RCT研究,集中在TSH水平低於10 mIU/L的患者,發現L-T4治療未能改善症狀。
三、亞臨床甲減的檢查和診斷
若經檢查,患者血清TSH水平升高但FT4未查,應在至少2周後3月內複查 TSH,同時查FT4。若複查證實TSH升高而FT4在參考值範圍內,應瞭解患者是否有甲減的症狀和體徵,明確患者是否曾接受甲亢治療(放射性碘療和甲狀腺次全切),有無甲狀腺腫大和甲狀腺疾病家族史,並明確血脂情況。應特別注意孕期或計劃懷孕的婦女。
自身抗體存在與否並不影響亞臨床甲減的診斷(其診斷是基於血清TSH水平)或預期的治療效果。有研究發現,存在自身免疫病因的抗TPO抗體陽性患者,每年4.3%進展為顯性甲減,而TPO抗體陰性組為2.6%。因此,對於亞臨床甲減患者沒有必要常規檢查抗TPO抗體。
四、治療亞臨床甲減的益處和風險
在亞臨床甲減患者中,不能單根據TSH水平決定處理方案,而應重視臨床綜合情況。因目前尚無研究證實亞臨床甲減的治療可降低發病率和死亡率,治療的潛在風險主要在於進展為亞臨床甲亢,即L-T4治療的患者有14-21%發生亞臨床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