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體在遭受暴力發生骨折後,會不同程度地引起全身或局部的併發症,患肢的肌肉萎縮即是其中之一。
一般而言,骨折的治療包括復位、固定、功能鍛鍊三個基本步驟。其中骨折的固定往往需要一個較長的時期,這就意味著患肢將在數週、數月甚至更長的時間內被限定於某一體位而不能活動。即使在骨折達到臨床癒合前,某些可能影響骨折癒合的活動仍是被禁止的。同時,由於疼痛,一些必要的、適合的練功活動也不能為患者所採用。結果,患肢的骨骼肌因得不到足夠的力學刺激,新陳代謝大大降低,出現廢用性萎縮,而骨骼肌的萎縮又限制了關節用肢體功能的恢復。因此,在治療骨折的同時,必須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預防肌萎縮的發生。
防止肌萎縮最有效的方法即是進行早期功能鍛鍊,循序漸進,持之以恆,最大限度減輕肌肉的萎縮。一般情況下,骨折癒合後,隨著全身情況的改善和積極的功能鍛鍊,萎縮的肌肉可恢復正常的形態和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