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物記錄法:把每月所吃食物種類如米、雞蛋、蝦、雞肉、黃瓜、西紅柿等,食入時間(如月、日、時等),蕁麻疹發生時間一一加以記錄。一旦有蕁麻疹發生時,可從記錄中找出食物與蕁麻疹發生的關係。一般應多注意蕁麻疹發生前12—24小時所吃的食物。這種方法雖簡單,容易掌握,但較難得出準確結果。
2、食物排除法:先使用常吃而未發生過敏的食物,即食物中只含米、面、黃豆、土豆、豌豆、胡蘿蔔、南瓜、西葫蘆等極少致敏的東西。飯菜內儘量不要加調味劑及其它有可能引起過敏的成分。連續食用這種清淡食物3周。一般如確為食物過敏,經三週這樣的飲食之後,應不再發生皮疹。此時,可開始再上述清淡食物中一個一個地加入可疑食物。每加一種觀察5天,看有沒有過敏反應發生,如加入一種可疑食物後,出現了蕁麻疹或其它過敏性反應,則這種食物的試驗結果為陽性,應加以記錄。每種可疑食物都要逐個進行試驗,因為一個人可能同時對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食物過敏。經這種方法找出的過敏食物,最好再一次食用和觀察,以便進一步確定它是否為真正引起過敏的食物。對通過食物記錄法找出的過敏食物,最好也再這樣食用和觀察一次,以使結果更為可靠。對已確認的引起過敏的食物,以後不能再吃。經過一段時間這種過敏性食物,有望控制其過敏反應的發生。
3、皮膚試驗:食入組皮膚試驗方法簡單,兒童也可疑耐受,僅是用空針吸入含牛奶、大米、大豆等皮試液,再受試者的上臂處做多個點刺即可觀察多種食物的過敏反應。但由與食入的米、粉、豆類等在體內的消化吸收是一個複雜的綜合過程,所發生的生理、生化變化,並不能全部反映在食入組的受試過程中,因此所得出的結果,儘管是陽性,也需進行臨床綜合分析以最後確定是否為引起過敏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