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狀腺功能的監測
甲狀腺疾病是我國育齡婦女的常見病之一,也是我國妊娠前半期婦女的常見病;妊娠婦女甲減(或亞臨床甲減/TPOAb陽性)會增加不良妊娠結局(如早產、低體重兒、流產、死胎、妊娠期高血壓發生率增加)和增加後代神經智力發育損害的風險,故妊娠期甲狀腺功能的監測很有必要。
妊娠期甲狀腺功能篩查選擇在妊娠8周以前,最好是在懷孕前篩查。篩查指標包括血清FT4、TSH、TPOAb。妊娠期最常見的甲狀腺功能異常為甲減,妊娠期甲減包括臨床甲減(血清TSH水平升高,FT4水平降低),亞臨床甲減(血清TSH水平升高,FT4水平正常)和低T4血癥(血清TSH水平正常,FT4水平降低),其常見的原因為自身免疫甲狀腺炎。計劃妊娠的婦女,最好將血清TSH控制在<2.5mIU/L後考慮懷孕;對於妊娠期間甲減,TSH治療目標是:妊娠早期0.1~2.5mIU/L、妊娠中期0.2~3.0mIU/L、妊娠晚期0.3~3.0mIU/L;一旦明確甲減診斷,應立即開始治療,儘快達到治療目標,減少不良妊娠結局。甲減治療藥物為左旋T4。妊娠期間需要定期檢查甲狀腺激素水平,妊娠前半期應當每月檢測1次甲狀腺功能,並根據控制目標,調整L- T4劑量;在妊娠26~32周應當檢測1次血清甲狀腺功能。對於妊娠期亞臨床甲減的患者,如果伴TPOAb陽性者應當接受L-T4治療,治療目標同臨床甲減患者;但是對TPOAb陰性的亞臨床甲減患者可以不予治療;單純低T4血癥對胎兒發育不良影響尚不十分清楚,不常規使用L-T4治療。
甲減孕婦妊娠期間L--T4劑量會逐漸增加,妊娠20周左右達到穩定狀態,故產後L--T4劑量應降至孕前水平(妊娠前甲狀腺功能正常者產後可暫時停用L--T4),並於產後6周複查TSH水平以決定治療方案。
甲減產婦母乳餵養十分安全。因為補充的L--T4是機體中的營養物質,機體分泌不足時的替代補充治療,只要劑量合適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