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在懷孕早期發現感染艾滋病病毒,可自願選擇是否繼續懷孕。如果選擇繼續妊娠,應到當地承擔艾滋病抗病毒治療任務的醫院或婦幼保健機構,在醫生的指導下,採取服用抗病毒藥物、住院分娩以及產後避免母乳餵養等預防傳播的措施。
2、攜帶乙肝病毒的孕婦可從懷孕7個月起,每月打1支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如果是臨近生產的孕婦發現得了乙肝,在發現時可立即打1支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乙肝媽媽最好選擇剖腹產為生產方式。並對新生兒即時進行聯合免疫,初生兒出生後24小時之內、第2個月及6個月及時注射乙肝疫苗。
3、孕婦性治療原則:診斷必須明確,越早治療,效果越好,治療後要經過足夠時間追蹤觀察,確保徹底治癒。傳染源及性接觸者需接受檢查或治療,治療前及治療期間禁止性交。所生嬰兒需接受檢查及隨訪,以確定有無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