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媒体上,我们也经常能看到某些人选择性地挑选那些“好结果”来宣称“有科学研究表明某某食物具有什么作用”。这在“抗癌食物”的宣传中尤其常见。对于这样的研究,FDA会认可一种称为“qualified health claim”的宣示,意思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但是证据不够强。对于这种情况,FDA对于宣传文字的规定更加严格。如果有厂家改变了完整的意思,就会受到追究。
对于许多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抗癌食物”,FDA允许的“qualified health claim”有以下几项:
硒、抗氧化的维生素、绿茶、钙、西红柿。
对于公众来说,FDA的这些说法差不多相当于否定了这些食品的“抗癌”作用,所以这些食物的生产销售者不愿意使用这些“qualified health claim”。其实,对于各种传说中的“抗癌食物”,获得这样的认可已经相当不容易了。FDA毕竟认可了“有一些”研究显示了“抗癌”的作用,只是说证据还不够支持结论。它本身并不表示否定。那些既不在前面的“health claim”名单里,也不在这个“qualified health claim”的名单里的“抗癌食品”,就更加不靠谱了。
癌症的发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AICR明确说明: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食物能够保护人们不得癌症。有许多科学研究表明植物性食物中的一些成分,比如维生素、矿物质,以及多酚、黄酮类的物质,对于所谓的“抗癌”有一定的作用。他们并不推荐任何一种具体的抗癌食物,而是建议食谱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食物来自于蔬菜、水果、全谷以及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