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在選擇運動項目時不能光從自己的興趣、愛好出發,而是應該考慮到活動的強度,尤其在孕早期3個月和晚期2個月,應嚴禁作跳躍、旋轉和突然轉動等激烈的、大運動量的鍛鍊,以免引起流產和早產。
在整個懷孕期間都應避免腹部擠壓、劇烈震動腹部的運動,如急跑、跳躍等。在每次健身前一定要做好熱身運動,約5分鐘左右;並以運動後5~10分鐘便能恢復到鍛鍊前的心率為宜。
可以散步、慢跑、騎自行車、跳舞、游泳、孕婦瑜伽、孕婦操、晚期的分娩靜動操、太極拳等。
不可以會傷到腹部的運動:仰臥起坐、跳躍、跳遠、突然轉向等;易發生危險的運動:滑雪、潛水、騎馬等。
運動強度心跳:每分鐘不超過130次;時間:不超過30分鐘;體感:身體沒有不適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