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正常的二手房過戶所需要繳交的費用,主要包括三部份:地產中介代理佣金、按揭費用和交易稅費。
1、地產中介代理佣金
是買賣雙方支付給地產中介公司的服務報酬,由三方在之前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在交易成功之後支付。不同中介公司可能執行不同的標準。但物價部門規定,買賣雙方分別支會的佣金都不能超過成交價的3%。
2、按揭費用
涉及按揭或轉按揭時,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評估公司及銀行等相關機構的服務費用。按揭費用主要包括:
房屋查案費:每證90元,由房管局收取;房屋評估費:評估價×0.5%,由評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評估報告,則只收取300元的初評費);按揭代理費: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務二手房交易費用,標準是貸款額×(1%~ 1.5%),不同按揭公司執行的標準有差異,較為普遍的是貸款額的1%或1.2%;貸款保險費:貸款額×1.2×0.1%×貸款年限,保險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貸款的最高年限是20年;貸款合同公證費:每宗300元;轉按揭合同協議公證費:每宗300元;交易委託公證費:每宗200元;銀行公積金代辦費:每宗500元,由相應銀行收取;他項權利登記費:每證250元(番禺每證500元),由房管局收取;貸款印花稅:貸款額×0.005%,由銀行收取。
3、交易稅費
交易稅費由房管局直接收取,買賣雙方按規定各自交付相應稅費。二手房交易稅費主要包括:
交易契稅:評估價×1.5%(買方);交易印花稅:評估價×0.05%(雙方);交易管理費:住宅類物業3元/㎡,商用物業6元/㎡(雙方);交易登記費:每宗60元/人,按房產證上登記業主的人數計算(買方);測繪曬圖費:每宗50元/人,按房產證上登記業主的人數計算(買方);產權證印花稅:每本5元(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