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業稅
稅率為5%。對於不足5年的二手房對外銷售時要徵收相應的營業稅,按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時可以免徵營業稅;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進行徵收營業稅。
二、契稅
普通住宅為成交價的1.5%,非普通住宅為成交價的4%。
三、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為
以轉讓收入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收入,稅率為20%。 個人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產原值憑證的,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徵稅。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四、印花稅
個人在出售房屋時,買賣雙方需分別按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同時買方還需按“權利許可證照”稅目繳納5元的印花稅。此外,個人房產交易還需交納的稅種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實際繳納營業稅稅額的7%、3%、1%分別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