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動脈瘤造成的蛛網膜下腔出血(SAH)預後很差,即使經過嚴格縝密的治療,其30天致死率仍高達45%,而僥倖存活的患者大約有一半造成了不可逆性腦損害。根據SAH年發病率約為10/100,000人,中國大約每年有14萬人可能發生SAH。基於以上原因,上個世紀後半葉,神經科醫師們盲目地認為所有顱內動脈瘤在出血之前就應該進行積極干預。不過,動脈瘤的平均人群患病率高達2-9%,與SAH的低發病率比較,絕大多數的動脈瘤都是未曾出血的,所以,未掌握確切證據之前,我們不能貿然說只要發現了顱內動脈瘤就應該立刻進行外科或者介入干預。
目前國際上最大的多中心研究是由ISUIA(International Study of Unruptured |ntracranialAneurysms Investigators)進行的。該試驗I期回顧性研究結果表明,對於無蛛網膜下腔出血史的無症狀性動脈瘤患者,直徑小於10 mm的動脈瘤年破裂率為0.05%,而直徑10~25 mm和大於25 mm者分別為1%和6%以上。II期前瞻性研究結果,以美國、加拿大、歐洲等超過60個治療中心的4060人為研究對象,觀察7年以上,其中1692例為未接受治療組,1917例為接受顯微外科手術組,451例為接受介入治療組。每組中患者又分為兩組,即無動脈瘤性SAH史和有動脈瘤性SAH史患者組。結果顯示,第一組患者(無動脈瘤性SAH史)5年累積的破裂率在前循環動脈瘤按大小分別為0%(直徑3~7 mm)、2.6%(7~12 mm)、14.5%(13~24 mm)和40%(25 mm以上),後循環動脈瘤(包括後交通動脈瘤)分別為2.5%、14.5%、18.4% 和50%;對於7~12 mm動脈瘤,前循環動脈瘤的年破裂率為0.5%,後循環為2.9%。在ISUIA發表後不久,不少神經外科團隊就開始批評它,他們認為這項研究的回顧組有偏倚,因為該組患者動脈瘤的所在部位都是不易破裂的。另外,其研究對象都來自已經決定不進行干預的人群,而這些動脈瘤被認為要比從一般人群中隨機選取的動脈瘤更加穩定。
Weir等認為,僅憑動脈瘤最大直徑作為治療依據是不負責任的。在美國每年有超過15000例最大直徑<7mm的動脈瘤發生破裂,而這些動脈瘤在破裂前大多無症狀。Britz等對4619例未破裂動脈瘤患者進行的回顧性研究發現,手術夾閉患者的生存率高於未手術者,支持早期干預未破裂動脈瘤。Wiebers等對1692例未經外科治療、1917例經夾閉手術、451例經血管內治療的未破裂動脈瘤患者進行5年發病率和病死率的研究:未破裂動脈瘤的自然發病率及死亡率等於或高於夾閉手術或血管內手術損害帶來的發病率及死亡率。Krisht等認為未破裂動脈瘤患者10年累積病死率和嚴重致殘率不低於7.5% ,而手術夾閉者的病死率為0.8%,永久殘疾率為3.4%,提示如果患者的預期壽命不低於10年,手術夾閉治療可能優於不做處理。Vindlacheruvu等認為除預期壽命短於15~35年或者年齡達45~70歲(取決於動脈瘤的大小和位置)和直徑<7 mm的前循環未破裂動脈瘤患者外,手術治療可通過延長預期壽命,使未破裂動脈瘤患者受益。
綜合以上研究的結果,目前對於未破裂動脈瘤的處理,美國心臟協會治療指南如下:①小的偶然發現的海綿竇內動脈瘤無需處理;大的症狀性海綿竇內動脈瘤,如果年齡允許,症狀嚴重或發展的話,應該處理。②所有顱內症狀性動脈瘤均應考慮處理;如果屬於急症,應緊急處理;對於大的和巨大的症狀性動脈瘤,手術風險高,處理應該中心化和個體化。有SAH史的動脈瘤無論大小均應處理,尤其是位於基底動脈頂部者;病人的年齡、健康狀況和治療的風險可能會影響動脈瘤的處理,當保守治療時應嚴密觀察。無SAH史的無症狀動脈瘤(<10 mm)應該觀察,除非患者年輕、有子瘤或有其他獨特的血液動力學特點等需要考慮治療;有SAH家族史的也應考慮處理。⑤在考慮年齡、健康狀況以及動脈瘤破裂風險的基礎上,大於10mm的動脈瘤應該處理。對於無 SAH 患者偶發性小動脈瘤(直徑<6 mm)的出血風險較小,不提倡對其進行治療,而主張密切觀察。
目前,由於介入材料和介入技術的蓬勃發展,動脈瘤治療的風險越來越低,所以天壇醫院神經介入科拓寬了對動脈瘤進行介入治療的適應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