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方法正確與否,關係到筆的控制能力,運筆的靈活性,書寫的速度,直接影響書寫的效果。良好的執筆方法必須從小培養,否則,一旦形成習慣,糾正起來很難。
正確的執筆方法是:右手執筆,大拇指、食指、中指分別從三個方向捏住離筆尖3釐米左右的筆桿下端。食指稍前,大拇指稍後,中指在內側抵住筆桿,無名指和小指依次自然地放在中指的下方並向手心彎曲。筆桿上端斜靠在食指的最高骨處,筆桿和紙面呈40-50度左右。執筆要做到“指實掌虛”,就是手指握筆要實,掌心要空,這樣書寫起來才能靈活運筆。
當然“執筆無定法”的觀念,標準的執筆姿勢固然有利於書寫水平的發揮,但過分強調“標準”,尤其是當執筆姿勢已形成定式、習慣很難糾正時,大可不必硬性 “追求”標準,還是順其自然的好——姿勢只是手段,表現才是目的。偏激點講,只要能夠表現出您所要達到的書寫效果就是“標準”!不是嗎?那些因手患殘疾的強者,或用肘束,或用腋夾,或用口叼,甚至用腳指持筆……照樣創作出令有手人讚歎的書法佳作就是明證。還是俗話說得好:“只要功夫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