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緊急手術處理 在搶救嚴重休克或其他嚴重併發症的同時,須緊急進行局部手術處理,手術前靜脈滴注青黴素200萬U和四環素0.5g。一般應採用全身麻醉,不用止血帶。術中應注意給氧,繼續輸血,輸液和應用抗生素。在病變區作廣泛、多處切開(包括傷口及其周圍水腫或皮下氣腫區),切除已無生活力的肌組織,直到具有正常顏色、彈性和能流出新鮮血的肌肉為止。敞開傷口用大量3%過氧化氫溶液或1:4000高錳酸鉀溶液反覆沖洗。術後保持傷口開放,用過氧化氫液溼敷,每日更換敷料數次。
有下列情況者應考慮截肢:a、傷肢各層組織均已受累且發展迅速;b、肢體損傷嚴重,合併粉碎性開放骨折或伴大血管損傷;c、經清創處理感染仍不能控制,有嚴重毒血癥者。截肢部位應在肌肉未受累的健康組織處。截肢殘端不縫合,用過氧化氫液溼敷,待傷口癒合後再修整。
2.高壓氧療法 在3個大氣壓純氧下,以物理狀態溶解在血內的氧比平時增加20倍左右,可提高組織的氧含量,抑制氣性壞疽桿菌的生長繁殖,並使其停止產生α毒素,一般在3天內進行7次治療,1次/2h,間隔6~8h。其中第一天作3次,第二、第三天各2次,在第1次治療後,檢查傷口,並將已壞死的組織切除,但不作廣泛的清創或切除至健康組織。以後,根據病情需要,可重複進行清創。通過這種治療方法,不少患肢的功能可得以保留。還觀察到,凡能完成最初48h內5次高壓氧治療的病人,幾乎都能存活,但需要有高壓氧艙的設備,野戰條件下難於應用。
3.抗生素 大劑量使用青黴素(1000萬U/d)和四環素(2g/d),兼可控制化膿性感染,減少傷處因其他細菌繁殖消耗氧氣所造成的缺氧環境。待毒血癥狀和局部情況好轉後,即可減少劑量或停用。對青黴素過敏者,可改用紅黴素,1.5~1.8g/d,靜脈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