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術是運用暗示等手段讓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能夠產生神奇效應的一種法術。 催眠是以人為誘導(如放鬆、單調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種特殊的類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識恍惚心理狀態。其特點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斷、自主意願行動減弱或喪失,感覺、知覺發生歪曲或喪失。 在催眠過程中,被催眠者遵從催眠師的暗示或指示,並做出反應。催眠的深度因個體的催眠感受性、催眠師的威信與技巧等的差異而不同。催眠時暗示所產生的效應可延續到催眠後的覺醒活動中。
以一定程序的誘導使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態的方法就稱為催眠術。 採用特殊的的行為技術並結合言語暗示,使正常的人進入一種暫時的,類似睡眠的狀態,催眠狀態也可由藥物誘發,分為自我催眠與他人催眠,自我催眠由自我暗示引起;他人催眠在催眠師的影響和暗示下引起,可以使病人喚起被壓抑和遺忘的事情,說出病歷,病情,內心衝突和緊張。催眠還可以作為一種治療方法(既催眠療法)減輕或消除病人的緊張、焦慮、衝突、失眠以及其他的身心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