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梅尼埃病是一種特發性的內耳疾病,表現為反覆發作的旋轉性眩暈、波動性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耳鳴和耳內飽脹感。梅尼埃病的基本病理變化是內耳膜迷路中的液體積聚。
一、梅尼埃病的診斷依據和臨床分期
1、常伴有自主神經紊亂和平衡失調。沒有意識喪失。
2、波動性聽力損失,早期多為低頻聽力損失,隨著病情的發展,聽力損失呈進行性。至少有1次純音測聽為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可出現聽覺混響。
(3)有耳鳴和(或)耳滿感。
(4)前庭功能檢查:可能有自發性眼球震顫和/或前庭功能異常。
(5)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眩暈,如良性陣發性位置性眩暈、迷宮炎、前庭神經元炎、藥物引起的眩暈、突發性耳聾、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顱內佔位性病變。
2.臨床分期:
(1)早期:正常間歇性聽力或輕度低頻聽力損失。
(2)中期:低頻和高頻的間歇性聽力損失。
(3)晚期:中度至重度以上全頻聽力損失,無聽力波動。
3.可疑診斷(梅尼埃病待定):
(1)僅有1次眩暈,純音測聽為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伴有耳鳴和耳內脹滿。
(2) 兩次或兩次以上的眩暈發作,每次持續20分鐘至數小時。聽力正常,無耳鳴和耳內飽脹感。
(3) 波動性低頻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可能出現共鳴。無明顯的眩暈發作。
上述任何一種情況都是可疑的診斷。對於可疑的診斷,可根據病情進一步進行甘油試驗、耳蝸電圖、耳聲發射和前庭功能。
美尼爾病的療效評估:
(1)眩暈評估:將治療後18至24個月的眩暈發作次數與治療前6個月的平均每月發作次數進行比較,依據得分:所得分數=治療後18至24個月的發作次數/治療前6個月的發作次數×100。眩暈程度分為5級,即。A級
0(完全控制,不能理解為 "治癒");B級1~40(基本控制);C級41~80(部分控制);D級81~120(未控制);E>;120(加重)。
(2)聽力評估:評估治療前6個月最差時間的0.25、0.5、1、2、3kHz的聽力閾值(聽力水平)的平均值減去治療後18~24個月最差時間的相應頻率聽力閾值的平均值。聽力改善分為4級,即:A級改善>30dB或各頻率的聽閾<20dB;B級改善15-30dB;C級改善0-14dB(無效);D級改善<0(惡化)。
如果診斷為雙側梅尼埃氏病,應單獨評定。
(3)活動能力評估:用治療後18至24個月的活動受限天數與治療前6個月的活動受限天數進行比較,根據:所得分數=治療後18至24個月的活動受限天數M治療前6個月的活動受限天數×100活動能力分為5級,即。
A級:0分(完全改善);
B級:1~40分(基本改善);
C級:41~80分(部分改善);
D級:81~120分(無改善);
E級:>;120分(病情加重)。
附件:活動受限天數是指當天活動評分為3或4的天數。
活動得分:
1、0分:無活動影響;
2、1分:輕度活動影響;
3、2分:中度活動影響,但無活動限制;
4、3分。
5,4分:活動受限,無法工作,必須在家休息;
5,4分:活動嚴重受限,整日臥床不起,或絕大多數人無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