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抗原陽性患者:在達到HBV DNA低於檢測下限、ALT正常、HBeAg血清學轉換後,再經過至少1年的鞏固治療(至少兩次複查,每次間隔6個月)仍無變化,總療程至少2年,可考慮停藥,但更長的療程可能減少復發。
E抗原陰性患者:在達到HBV DNA低於檢測下限和ALT正常後,經過至少1.5年的鞏固治療(經過至少3次複查,每次間隔6個月)仍無變化,且總療程至少達到2.5年的患者可考慮停藥。由於停藥後複發率高,療程可能會延長。
但要注意:如果不符合上述標準,複發率很高;即使符合上述標準,停藥後仍有可能復發。所以在身體條件和經濟狀況允許的情況下,儘量延長治療時間,減少復發;如果必須停藥,也要密切監測,一旦復發,再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