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FNα的主要不良反應。
為流感樣症候群、骨髓抑制、精神異常、甲狀腺疾病、食慾減退、體重減輕、腹瀉、皮疹、脫髮和注射部位無菌性炎症等。
1、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發熱、寒戰、頭痛、肌肉痠痛、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IFNα,或在注射IFNα同時服用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以減輕流感樣症狀。隨療程進展,此類症狀逐漸減輕或消失。
2、骨髓抑制:一過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現為外周血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如中性粒細胞絕對數≤0.75×109/L,血小板<50×109/L,應降低IFNα劑量;1~2周後複查,如恢復,則逐漸增加至原量。如粒細胞絕對數≤0.50×109/L,血小板<30×109/L,則應停藥。對於中性粒細胞明顯降低者,可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療。
3、精神異常:可表現為抑鬱、妄想症、重度焦慮和精神病。其中抑鬱是IFNα治療過程中常見的不良反應,症狀可從煩躁不安到嚴重的抑鬱症。因此,使用IFNα前應評估患者的精神狀況,治療過程中也要密切觀察。抗抑鬱藥可緩解此類不良反應。對症狀嚴重者,應及時停用IFNα。
4、IFNα可誘導自身抗體的產生:包括抗甲狀腺抗體、抗核抗體和抗胰島素抗體。多數情況下無明顯臨床表現,部分患者可出現甲狀腺疾病(甲狀腺功能減退或亢進)、糖尿病、血小板減少、溶血性貧血、銀屑病、白斑、類風溼性關節炎和系統性紅斑狼瘡樣綜合徵等,嚴重者應停藥。
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包括腎臟損害(間質性腎炎、腎病綜合徵和急性腎衰竭等)、心血管併發症(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臟病和心肌病等)、視網膜病變、聽力下降和間質性肺炎等,發生上述反應時,應停止治療。
二、利巴韋林的主要不良反應。
利巴韋林的主要不良反應為溶血和致畸作用。
1、及時發現溶血性貧血:須定期做血液學檢測,包括血紅蛋白、紅細胞計數和網織紅細胞計數。在腎功能不全者可引起嚴重溶血,應禁用利巴韋林。當Hb降至≤100g/L時應減量;Hb≤80g/L時應停藥。
2、致畸性:男女患者在治療期間及停藥後6個月內均應採取避孕措施。
3、其他不良反應:利巴韋林還可引起噁心、皮膚乾燥、瘙癢、咳嗽和高尿酸血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