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物治療
包括預防風溼熱復發,防止感染以及合併症的治療。
(1)心力衰竭 遵循心衰治療的一般原則,利尿、強心、擴血管治療。急性肺水腫時避免使用擴張小動脈為主的擴血管藥。
(2)心房顫動 治療原則為控制心室率,爭取恢復竇性心律,預防血栓栓塞。①急性發作伴快室率:血流動力學穩定者,可靜注西地蘭將心室率控制在100/分鐘以下。無效,可靜注胺碘酮、心律平、β受體阻滯劑(美多心安、艾司洛爾)或鈣拮抗劑(維拉帕米、地爾硫卓;急性發作伴肺水腫、休克、心絞痛或昏厥時,應立即電覆律。②慢性心房顫動:病程<1年,左房內徑<60mm,無病態竇房結綜合徵或高度房室傳導阻滯者,可考慮行藥物(常用轉復藥物有奎尼丁、胺碘酮)或電覆律術轉復竇性心律。復律前應做超聲檢查以排除心房內附壁血栓。轉覆成功後用胺碘酮或奎尼丁維持竇性心律。不宜轉復者,口服地高辛或聯用地爾硫草、倍他樂克、氨酰心安將心室率控制在靜息時70/分鐘左右。
(3)抗凝適應證 ①左房血栓。②曾有栓塞史。③人工機械瓣膜。④房顫。如無禁忌證,首選華法林,控制血漿凝血酶原時間(PT)延長1.5~2倍;國際標準化比率(INR)2.0-3.0。復律前3周和復律後4周需服用華法林抗凝治療。
2.手術治療
手術選擇:二尖瓣狹窄手術包括成形術及換瓣手術兩大類,一般情況下首選成形術,病變難以成形或成形手術失敗者,考慮進行瓣膜置換。
(1)經皮房間隔穿刺 二尖瓣球囊擴張術(PBMV)適應證:①有症狀,心功能Ⅱ、Ⅲ級。②無症狀,但肺動脈壓升高(肺動脈收縮壓靜息>50mmHg,運動>60mmHg)。③中度狹窄,二尖瓣口面積0.8Cm2≤MVA≤1.5cm2。④二尖瓣柔軟,前葉活動度好,無嚴重增厚,無瓣下病變,超聲及影像無嚴重鈣化。⑤左房內無附壁血栓。⑥無中重度二尖瓣反流;⑦近期無風溼活動(抗“O”、血沉正常)。
(2)閉式交界分離術 適應證同經皮球囊擴張術,現已被球囊擴張術及直視成形術所替代。
(3)直視二尖瓣成形術 適應證:心功能Ⅲ~Ⅳ級;中、重度狹窄;瓣葉嚴重鈣化,病變累及腱索和乳頭肌;左房血栓或再狹窄等,不適於經皮球囊擴張術。術後症狀緩解期為8~12年,常需二次手術換瓣。
(4)瓣膜置換術成形術 難以糾正二尖瓣畸形時,選擇瓣膜置換手術。適應證:①明顯心衰(NYHA分級Ⅲ或Ⅳ級)或可能出現危及生命的併發症。②瓣膜病變嚴重,如鈣化、變形、無彈性的漏斗型二尖瓣狹窄及分離術後再狹窄。③合併嚴重二尖瓣關閉不全。